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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论文进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7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612

各老师,各班级


根据学校毕业论文工作安排,我院具体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11511日前)学生将定稿论文发给指导老师,再由老师将论文发至学院,由学院对预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查重率不超过20%,原则上每人只有一次检测机会,超过20%者不予以一辩


12518日前)学院将查重通过的毕业论文发给评阅老师评阅,评阅老师评阅通过后,学院向学生下发评阅意见表。


13527日前)公布具体答辩安排,完成一辩


1567日前)完成所有答辩(含二辩)工作


16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论文成绩


17指导老师提交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全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