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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法学硕士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审计法学”二级学科专家评议会

发布时间: 2018-11-07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137

2018年11月4日,我校法学硕士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审计法学”二级学科专家评议会在中和楼308会议室举行。来自国内具有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予权的7所高校的法学专家所组成的学科评议专家组出席了本次会议。他们分别是: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刘艳红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云良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太高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博士生导师郑少华教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苏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黄学贤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道通教授以及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杨德敏教授等,评议组组长由刘艳红教授担任。学科评议组评议会由我校研究生院院长姜德波教授主持,我校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审计法学学科带头人刘旺洪教授、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程乃胜教授、经济法学学科带头人秦国荣教授、法学理论学科带头人刘爱龙教授、诉讼法学学科负责人何邦武教授、法律专业硕士点“国家审计法治”方向带头人胡智强教授、“市场经济法律规制”方向带头人赵洲教授以及审计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部分教师及法学院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

评议会上,姜德波院长代表学校研究生院对出席本次评议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感谢,肯定了法学院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对本次评议会工作安排的合规性,他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严格按照国家和教育部关于硕士一级学科自设二级学科的相关文件规定,对我校法学硕士一级学科自设“审计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申报论证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做出客观中立的专业判定。评议会上,我校法学院院长刘爱龙教授代表学院从审计法学的法学学科属性,与法学学科其他二级学科之间的内在关系,我校审计法学学科发展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成果、我院培养审计法方向专业硕士的成就、我校设置审计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审计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建设规划等方面向评议专家组作了汇报。

评议组专家认真听取了汇报后,对论证报告中对审计法学的法学学科属性给予了充分的学理认定,对我校法学硕士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审计法学”二级学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给予了充分一致的肯定。专家们认为我校充分利用行业资源优势,坚持特色研究、特色发展形成审计法学特色学科,不仅切合学校办学特色与优势,而且特别适应新时代国家审计事业发展对高层次审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专家们同时高度赞扬了我校在国内自主设立“审计法学”二级学科首创意义,认为该学科设立将有助于法学学科内涵发展与外延拓展,丰富了法学一级学科的目录体系,有助于推动与审计法学相关二级学科如经济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法学学科建设和国家审计法治人才培养与教育事业有着重要意义。专家们同时从强化团队建设、凝炼学科特色、注重交叉科学研究、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优化课程体系等几个方面对论证报告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建议。经过全体与会评议组专家表决,一致同意我校法学硕士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审计法学”二级学科。



经济法学科带头人、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秦国荣教授代表学院学科论证起草小组感谢学科评议组专家学者对我校自设“审计法学”二级学科给予的充分肯定和建设性建议,感谢他们对我校法学学科发展给予的关注、支持与帮助。他表示学院论证起草组将一定认真吸取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申报论证文本,努力将审计法学二级学科建成国内品牌学科。

评议会后,全体评议专家同与会人员进行了合影留念。按照相关规定,评议程序结束后,与该二级学科评议相关的材料将由学位授予单位在教育部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质询,公示期结束,所有材料及结果将报送教育部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图文供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