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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解亘教授来校讲“合同债权的基础理论”

发布时间: 2019-06-05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680

6月3日晚,应我院民商、经济法教研室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解亘来校在教学法庭做了题为“合同债权的基础理论”的学术讲座。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秦国荣教授、朱娟、殷楠、李亘老师以及100多名法学学子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我院法务金融系主任、经济法教研室执行主任秦康美副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解亘教授从案例引入并从体系的高度重新审视合同债权约束力的共同理论基础。解亘教授对比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债法的体系,指出大陆法系债法采用过错主义,而英美法系的合同法采用无过错主义,而我国《合同法》采用了二元归责体系。解亘教授接着追问采用过错归责和严格责任的理由,并对于“归责事由成为划分债法的恰当准则”产生质疑。随后,解亘教授从债法总则的角度将债权拘束力的理论概括为纯粹的债权、债务构成理论,他称站在合同法总则层面思考合同债权拘束力问题的理论称为“合同构成”理论。解亘教授指出上述两种理论之间是不可调和的,并对我国合同法进行多方面检验,提出其中存在的制度和解释问题,得出“我国的合同法制度和法解释均为两种理论的混合物,但是,两种理论存在不调和”的结论。

讲座接近尾声,在场的同学们和老师们均表示解亘教授的讲座对大家曾有的合同债权根深蒂固的观点冲击很大,并纷纷向解亘教授提问,得到了解教授耐心解答。秦国荣书记高度赞扬解亘教授的学术功力并对南审的老师和同学们提出了期望和要求。秦书记强调,南审的老师和同学们都应学习解亘教授严谨的思维方式,在学习和学术研究过程中都应当饱有批判性思维,应对学术问题抽丝剥茧地进行深入研究,要注重研究方法并坚持认真钻研的态度。
本次讲座系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由科研部、法学院、监察学院、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共同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