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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尹吉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学

发布时间: 2020-12-17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021

2020年12月16日傍晚,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第168期有幸邀请到江苏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基地·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二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尹吉教授作《刑事证据审查与错案防范研究》专题讲座。本次讲座在教学法庭举办,由法学院诉讼法学科带头人何邦武教授主持,法学院百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何邦武教授作开场陈述,介绍了尹吉教授在刑法学学术领域的地位与成就,并对尹吉教授莅临法学院表示热烈欢迎。

讲座伊始,尹吉教授先是对2004年到2018年间的基本文件作简单梳理。而后尹吉教授围绕八个方面介绍了证据审查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谈到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他突出强调在证明责任方面,公诉案件应当由控方来证明,辩护人即使无罪也具有相应的证明责任,同时他还谈到目前证据审查原则已经转变为慎重原则。

在讲座接下来的部分,尹吉教授围绕着五个方面对证据审查的基本范围与要求展开阐述,并通过对典型非法证据的提问向同学们讲述了非法证据的特点以及排除非法证据的实体要求和程序要求。尹吉教授还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我们介绍了刑事错案的成因与防范。

最后在提问环节,尹吉教授耐心为同学们答疑解惑,他指出监察机关的权力属性非行政非刑事,具有独立性,鉴定机构之间的效力也没有层级性,在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机构时,应当根据违法性程度判断是否需要当庭监督。

何邦武老师作最后总结,尹吉教授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书斋里学不到的实务方面的知识,法律的理论规则在实际生活中会遇到很多挑战,并表示在将来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还特别多。



尹吉教授将理论与实务紧密相连,经过言简意赅、深入浅出的刑事案例分析,向我们讲述了刑事证据审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刑事错案的防范,并通过与同学之间灵活地互动,让我们对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有了更加深刻清晰的理解。在尹吉教授条理清晰地讲解下,同学们对刑事证据的知识点有了更加系统地理解,有如醍醐灌顶,进一步开阔了视野。

本次讲座系“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第168期,由法学院(监察学院)、科研部及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共同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