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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黄茂荣教授来校讲学

发布时间: 2018-10-25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210

10月24日下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终身特聘教授黄茂荣应邀来校,在我校教学法庭作了题为“论民法中的法理”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系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由科研部、法学院、监察学院和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共同举办,本次讲座由我院院长刘爱龙教授主持。

黄茂荣教授通过讲述法理的通用的明文规定强调了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接着,黄教授从意义,概念,目标,法律上的地位,民事法体系中的地位,现代内容的拓展几个方面展开法理的分析。同时,黄茂荣教授用花瓶和花盆的形象比喻向大家解释了法律漏洞的含义,他认为要进行法律解释是因为法律文献存在多样性。黄教授还提到法律补充存在的原因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内容会存在空白,需要加以修补。

黄教授以生活中的小事入手,用同学们易懂的生活事例来解释法学专业名词,强化了同学们的理解。讲座互动环节,应我院教授提出的要求,黄教授就讲座中提到的以不动产交易观察“正法与实证法的偏差”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

刘爱龙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并介绍了黄教授的学术简历和学术研究方面的突出贡献。刘院长总结道,在黄教授刚才讲座的语境中法学方法论中的“法理”和法理学中的“法理”定义是不同的,法理应该是法律的正义与价值,此外,刘院长还提到要通过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推理把法律的基本价值观展现出来,从而实现优良的民法。

本次讲座吸引了我院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秦国荣教授,法学院副教授谈咏梅、胡玉霞、施卫忠、苏欣、胡天成、何新容老师以及青年教师李亘、徐彰、高伟伟等,和法学院一百多名本科生参加了此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