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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被确立为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与常务理事单位

发布时间: 2018-12-10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552

2018年12月8-9日,由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省经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召开。受主办方与承办方邀请,我院教师秦国荣、胡智强、李亘代表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参加了本届年会。秦国荣教授主持了年会第一单元主题为“全球治理视野下的经济法”的专题讨论,胡智强教授向年会提交了论文 “转型时代内部审计监督的法治意蕴” 并在本单元发表了学术演讲。

在年会召开前,秦国荣、胡智强参加了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经省经济法学会研究确定、学院推荐、省法学会批准,本届常务理事会经无记名投票,一致同意增补我院秦国荣教授为本届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胡智强教授为常务理事,李亘讲师为理事。在本次年会研究会全体理事会议上,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主任沈定成代表省法学会宣读了江苏省法学会《关于同意经济法学研究会增补副会长及理事的批复》(苏法会【2018】24号)并提请大会选举。与会全体理事经现场民主有效选举,一致同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的增补方案和人员安排,我院由此成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与常务理事单位。

我院能够成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与常务理事单位,是省法学会和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对我院法学学科,尤其是经济法学学科建设成绩的充分肯定,这将会加深我院与省法学会和经济法学会的密切合作,加强我院法学学科尤其是经济法学学科与省内兄弟高校及法律实务部门的学术与教学科研交流,对我院经济法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将会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