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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22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530

尊敬的        先生(女士):
      第十一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将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联合主办,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监察学院)、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承办。本次会议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探讨监察与审计监督的相关问题,探索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权力理论。鉴于您在审计、监察领域的学术影响力,特邀请您拨冗莅会,提交论文,发表新锐学术观点,为会议添彩。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法哲学研究”。主要研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法哲学研究;
2、党内监督法哲学研究;
3、监察法哲学研究;
4、审计法治哲学研究。
二、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拟于2019年4月中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待正式通知公布)
三、会议地点
南京市(具体地点,待正式通知公布)
四、会议规模与参会回执、论文提交
1、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60人左右。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可围绕会议主题自行选题。我们将对提交的论文进行专家审核。优秀稿件我们优先推荐到《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编辑部发表。
2、论文字数12000字以上,撰写体例参照《中国法学》杂志投稿要求进行。论文以可编辑的WORD文档形式提交。
3、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论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以下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gaoweiweinnu@163.com。请在“邮件主题”、“附件文档”名称中注明“第十一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论文+作者名”,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由受邀代表参加,不收取任何会务费。受邀代表(将通过邮箱或邮寄的方式发送会议通知给每一位受邀代表,请注意查收)参会期间的食、宿、差旅费用由会议主办单位按规定标准承担。
六、联系方式
高伟伟(南京审计大学),电话:15951956723
马莉(南京审计大学),电话:13770594955
刘舰(吉林大学),电话:13504319801
黄伟(吉林大学),电话:17790063678

                吉林大学 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       
                 江苏省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监察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

二0一九年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