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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课堂之会见当事人

发布时间: 2019-03-25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605

3月19日下午,法学院有幸邀请到江苏汇丰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艳峰、张好、陈伟三位律师和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徐超律师等优秀校友走入《法律诊所》的课堂,用自己的实际经验给同学们传授“会见当事人”的重点和要点。

首先,胡晓涛老师简单讲述了会见当事人的要求。然后由同学们进行简单的模拟。模拟结束后,张好和陈伟律师进行点评。他们指出,同学们普遍存在会见当事人之前缺少准备,会见时没有明确自己的目的、把握好节奏的问题。之后两位律师以真实案件为例,给同学们示范了初次会见当事人的全过程。

徐超指出:在初次会见当事人时要让对方信任自己,让对方能安心地把案件交给自己,如出现“有问题不熟悉,不能解决”的情况,可以把问题考虑地更加周全,把资料补充齐全,为当事人提出更恰当、更具体的解决方案。

张艳峰告诉同学们:依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对待当事人的方式不同;不同时间、不同阶段、不同场所会见当事人也要注意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谈话内容。他着重强调了会见当事人的四个“有”:有准备、有目的、有节奏、有总结,更为重要的就是要注意会见当事人之后的总结。

这次律师入课堂,不仅教授了一些会见当事人的要诀,还以一些工作和实践经验进行了更细致的讲解,令学生有更深的感悟,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