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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关于发布法学院2019年秋学期期初缓(补)考日程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31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2042



各相关老师、同学:

我院自行安排的2019年春学期开学初缓(补)考定于201994日——96进行,具体考试日程见附件1。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旷考或期末总评成绩低于50分者无补考资格(2018级学生高于40分方可申请);

2.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行为。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者不能参加考试。证件若有遗失,请提前到书院办理相关证明(由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盖书院公章)或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3.考试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考场(交卷除外);

4.缓考的同学必须确保在上学期期末已经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且经教务委员会及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因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在网上申请缓考而未递交证明材料的同学(事先已跟教务委员会及开课学院书面确认),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缓考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5.纳入缓(补)考名单的同学,必须参加考试,否则以旷考处理,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于9月1日联系法学院教务办说明;

对法学院安排的缓(补)考试日程有疑问的同学,请于91日下午15:00前咨询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办公地点:文济楼109;联系电话:58318630;联系人:牛老师。

特此通知

法学院-2019年秋学期期初缓补考学院自行安排考试日程表0831.xlsx


 

南京审计大学 法学院

                 201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