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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新时代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区域法治合作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19-09-24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615

2019年9月21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主办,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新时代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区域法治合作学术研讨会”在江苏南京成功举行。来自检察院、法院、政府部门、高校、企业等各界人士提交了100余篇参会论文。会议期间,参会代表围绕新时代两岸四地的区域法治合作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术交流与实务探讨。

本次研究会全体参会人员合影

在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秦国荣教授的主持下,本次研究会正式开幕,秦国荣教授隆重介绍了各位出席嘉宾,并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南京审计大学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乾文教授,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会长肖冰教授,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朱华仁同志,江苏省法学会研究部处长沈定成在开幕式上先后发表重要讲话。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秦国荣教授主持开幕式

南京审计大学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乾文教授致欢迎词。李教授介绍道,南京审计大学是唯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全国仅有的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三部一省”共建院校,是一所与国家审计署同时诞生,与中国审计事业同步高速发展的年轻大学,也是国家审计外交的重要平台。李教授指出,我国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海峡两岸以及港澳地区繁荣进步、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种种问题,作为法律人应当更多地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律层面深入思考,从法治的角度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促成祖国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共同发展。

南京审计大学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乾文教授致欢迎词

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会长肖冰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我们现在面对着和过去相比更加复杂的国际问题和国家问题,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特别是海峡两岸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的新课题需要我们进行探讨研究。故本次研究会请来了数位进行粤港澳法治建设研究,掌握智慧法院最新动态以及高度关注香港修例事件的专家学者,为与会嘉宾开拓言路。肖教授寄托道,在丹桂飘香的初秋时节,希望各位学者“身在陋室,心怀天下”,研究中国特色法律问题,交流碰撞出思想的火花。

肖冰会长致辞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朱华仁同志进行讲话。朱副会长首先对研究会的召开及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了祝贺与欢迎。其次,朱副会长对港澳台法学会的工作进行充分肯定,朱副会长指出,当前海峡两岸形势严峻,问题频出,两岸民众相互了解不够,应当继续扩大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宣传,让各国充分了解我国现实情况,我们也要加深对世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认知。朱副会长提出,法学会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人才、法律等方面开展积极交流互动,促进两岸四地相互沟通。研究会还应当尽可能多地吸收来自两岸四地的研究专家,增进同胞亲情,推动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国家持续繁荣稳定作出应有贡献。朱副会长最后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朱华仁同志发表重要讲话

开幕式的最后,江苏省法学会研究部处长沈定成宣读了江苏省法学会《有关本会增选副会长、常务理事》的批复并提议大会选举。经过民主有效选举,在热烈的掌声中,刘练军同志、翟洁君同志成功当选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于文婕同志当选为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赵洲教授主持专题报告会

专题报告在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赵洲教授的主持下展开,河海大学法学院王春业教授,北明软件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兼社会治理理论与业务创新研究院院长郭文利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刘练军教授分别进行了专题报告。

王春业教授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为主题进行报告,王教授具体分析了大湾区的形成历程和具体现状,并指出了大湾区法治建设目前正面临的两种社会制度、三个法域、不同行政级别、不同立法权限、法治建设水平差异大等五点困境与挑战。对此,王教授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四点法治建设必须把握的关键问题:以政府推进为主进行大湾区法治建设;以香港和澳门国际化标准作为大湾区法治建设的标准;创新大湾区法律规范的供给方式;以国家对广东多元化立法授权作为大湾区法律建设突破口。

王春业教授专题报告演讲

郭文利博士的报道题目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科技创新——以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实践为例》,郭博士以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实践为例,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科技创新。郭博士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科技创新分为粤港澳间互联、科技研发先行、重塑行业解纷等三个方面。同时,郭博士还通过具体案例生动形象地介绍了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网通法链智慧信用生态系统、无人法院E法亭和类案批量智审系统等四类法律科技软件,目前这四类法律科技软件均已拥有数量不菲的实践案例和卓有成效的实践成果。

郭文利博士专题报告演讲

刘练军作了关于《香港反修例事件——来龙去脉和各方评述》的专题报告,详细描述和分析了香港修例引发出的香港政府与民众间的争议和矛盾。

刘练军教授专题报告演讲

李华主任评析道,每个国家法治建设都在逐步向前发展,中国法治也正在为国际法治建设做出相应的贡献。而互联网技术与法律审判工作的结合则提高了案件的管理水平,也为案件审判和纠纷解决提供了更多的途径,与此同时,安全性问题不容忽视,技术方面也还有逐步完善的空间。李红建庭长表达了对中国法治建设的肯定,表示中国正在与国际相接轨,相关部门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国际间司法问题解决,司法的开放可以为经济活动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与谈人李华
 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南京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仲裁办主任
                 与谈人李红建
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与谈人李华

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南京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仲裁办主任

与谈人李红建

     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下午的优秀论文交流与研讨分为“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公法合作与借鉴”与“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司法合作与借鉴”两个环节。

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谭筱清院长主持第一环节的优秀论文交流会

第一场论文交流与研讨主题是“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共发合作与借鉴”,由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院长谭筱清主持,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丹、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殷楠、东南大学法学院叶泉博士担任评议人。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主任庄中卫认为,当前大陆未成年人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较为原则概括,而台湾地区相对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儿童性侵害通报制度。庄主任在比较分析两地未成年人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提出要从立法、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完善措施,探索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性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张涛从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切入,以《检察官法》修改为研究视野,参照台湾地区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的有益做法,分析探讨大陆地区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基本概述,存在价值,现实困境与完善策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戴有举以台湾地区学说为参考,对正当防卫中违法问题进行检视,从正当防卫的合法化基础、侵害的不法性方面进行基础研究,并围绕侵害第三人法益时的违法判断深入分析、区别处理。东南大学法学院和亚娟以粤港澳大湾区理发建设为论题,对其模式、原则与实施机制就理论和实践层面分别进行探索论证,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建设统一立法的基本原则除满足尊重宪法至上、党的领导与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等一般立法原则外,还应该基于区域立法的特殊性,满足特殊立法原则。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学武的论文题目是《偶然防卫与法的评价——兼以海峡两岸学说为比较之考察》,赵检察官通过比较考察的方法对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关于偶然防卫的不同学说进行研究,提出偶然防卫成立正当防卫,阻却违法性的结论。海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探讨了“两岸打击涉台电信诈骗犯罪司法协作机制”问题,论文提出,大陆与台湾地区司法制度存在差异,司法衔接的漏洞和阻碍减少了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两岸应当立足于电信诈骗犯罪的危害共同性,重新思考多种形式的解决途径,完善共同打击模式,从而有效应对跨境犯罪问题。对于第一场的优秀文章,殷楠教授评议道,以上论文观点列举清晰,层次、重点突出,有深度,主题都体现重要现实意义、具有深远影响,值得深入探索。


 评议人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杨丹 评议人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殷楠 评议人
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
叶泉

 评议人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杨丹

 评议人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殷楠

 评议人

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

叶泉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吴一鸣副教授主持第二环节的优秀论文交流会

第二场论文交流与研讨主题是“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司法合作与借鉴”,由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吴一鸣副教授主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成瑶、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博士孙秀娟、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陆婷担任评议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夏源从实务层面切入,通过大量图文数据详实分析了江苏省涉港澳台司法互助的现状与动态,经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得出涉港澳台司法互助在实务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与方法。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杨钰以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学说为视角,对“占有”在法律上的观念定义进行逐一解析,并基于此进行对于财产犯罪的研究。东南大学法学院聂一凡就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订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与其他区域协议中规定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对比,得出该协议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存在对适用范围的肯定列举有限、几种争端解决方式的关系不明确、缺乏仲裁解决方式、投资工作小组的职能不明确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将从明确处理投资争端解决需要遵循的原则、改变适用范围的规定方式、理清几种解决方式之间的关系、增加仲裁解决方式以及明确投资工作小组的职能等五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南开大学法学院刘子睿对于台湾地区“公司法”的最新修订有所关注了解,台湾地区2018年修订的“公司法”中体现出的大小公司分流治理,扩大公司自主权等措施和思路新颖,为创新、创业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法律保障。大陆地区有必要适度参考台湾地区新修的“公司法”,进一步放宽公司管制,赋予中小型公司在经营领域更大的自主决策空间,激发公司活力,繁荣市场经济。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张凯庭长以民事上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为视角,对海峡两岸民事上诉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相较于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对民事上诉程序的启动设置了具体的条件,司法实践民事上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效果显著。大陆地区可借鉴台湾地区经验,通过增设民事上诉利益限制,严格民事上诉的形式限制,实行民事上诉审查制度,制裁滥用民事上诉权行为,以期进一步完善民事上诉制度,有效规制民事上诉权滥用现象,实现兼顾诉讼公正与效率的目标。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姜玉在分析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的特点和法理依据的基础上,对前后两个《关于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知心民商事判决的安排》进行了比较研究,并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2019年安排的优势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确保“一国两制”背景下不同法域之间民商事判决认可与执行制度安排能彻底、有效和高效地适用进行了构建和展望。南通市司法局卢鹏在其论文发言中,就金融控股集团极速成长带来的风险问题,分析探讨了补齐监管短板、隔断风险传染路径、化解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等构想,并提出构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制度。评议人王成瑶庭长从司法工作者的角度出发,鼓励了作者利用大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赞扬了文章的现实性和创新性,对司法实践工作做出点评与未来畅想。孙秀娟博士点评认为,以上论文各部门法融合,思路清晰,逻辑结构严谨,体现论文作者学术深厚,文笔斐然。


评议人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王成瑶评议人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孙秀娟博士评议人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陆婷

评议人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王成瑶

评议人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孙秀娟博士

评议人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陆婷



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戴庆康秘书长主持闭幕式

东南大学法学院于文婕副教授做会议学术总结

本次研究会闭幕式由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秘书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戴庆康主持。首先,由东南大学法学院于文婕副教授做会议学术总结。随后,戴秘书长进行了论文评奖说明以及获奖名单宣读,主席台成员为获奖作者颁奖,并与获奖作者合影留念。最后,戴秘书长宣布了明年年会承办事宜,表达了对承办单位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所做工作的肯定与感谢,并希望与会代表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参与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的工作。伴随着戴秘书长宣布闭幕,现场响起热情而持久的掌声,本次研究会圆满成功。

肖冰会长及颁奖嘉宾与获奖论文作者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