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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举办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首届高端论坛

发布时间: 2019-10-31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07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加快江北新区法治建设进程,有效营造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国际一流法治营商环境,10月30日下午,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首届高端论坛在我校浦口校区举行。本次高端论坛由我校和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联合主办,我校法学院和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综合治理局负责承办。论坛邀请境内外国际商事法律专家学者共商建设路径。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7家驻宁主要高校法学院负责人出席论坛并与新区法制主管部门签署了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法治建设协同创新研究合作框架协议。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高建新到会祝贺,对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率先探索国际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思路与路径充分肯定,并表示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全省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将进一步通过多项举措有序推进依法行政,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后龙到会致辞,期望新区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加快推进法治园区建设,健全国际商事仲裁、调解等司法替代解决机制,积极参与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工作,形成公正透明、体系完备的法治环境,提升南京片区的创造力和发展潜力。 

会上,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志伟表示,江北新区迎来了“双区”联动发展的新机遇,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新区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软实力、减少投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新区管委会将进一步聚焦制度创新这一自贸区建设核心任务,把国际领先的法治营商环境理念引入新区,推动形成具有新区特色的自贸区法治建设新模式。

我校校长刘旺洪教授出席并作主旨演讲,他就设立和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宗旨与目标,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与创新等自贸区法治建设主题发表主旨演讲,深入阐述了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新体制新模式构建及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等核心课题。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罗伟雄、新加坡仲裁中心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刘润东、美国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顾问朱诗宇及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主任李静传律师分别围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及自贸区法治体系建设发表了专题演讲。与会专家学者与演讲嘉宾展开了深度探讨交流。

中共审计署党校常务副校长、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彭华彰教授应邀出席本次论坛。新区各有关单位、南京都市圈周边城市律协负责人、南京仲裁委仲裁员代表、市律协律师代表、市行政法学会会员代表、高校师生代表、部分媒体代表等近三百人出席了本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