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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邀请钱弘道教授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 2023-11-20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214

1117下午,法学院邀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钱弘道教授于文心楼二楼教学法庭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殷楠主持,法学院一百余名师生共同聆听了本场讲座。


钱弘道教授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法治社会建设”两个关键词进行讲解。他首先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回顾了我国在社会主义革命中总结出来的优秀经验,总结出枫桥经验是一种在党的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他指出,枫桥经验最根本的生命力在于依靠人民群众,符合矛盾运动规律、化解矛盾方法科学、改造人心目标长久是其三大重要源泉。

接着,钱弘道教授指出,“枫桥经验”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丰富。新时代下,“枫桥经验”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在党的领导下,以多元协同治理为格局,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方法。钱教授指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以自治强基、以法治保障、以德治教化,对于当今时代下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有着重要意义。


随后,钱弘道教授从社会管理治安创新推动“枫桥经验”转型、“枫桥经验”围绕社会治安展开以及“枫桥经验”紧扣法治发展旋律三方面切入,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种社会新变化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提出,“枫桥经验”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抓手,是培育法治信仰、保障权利以及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着力点。只有把每个人信仰法治变成自觉行动,法治社会才真正有希望。钱教授表示,枫桥经验是中国人民对世界的贡献,是中国的智慧,是自己的模式,这才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讲座尾声,殷楠副院长对钱弘道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了衷心感谢,并号召各位同学,作为新时代法律人要有责任和担当,学会不断吸取优秀的社会经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坚持对法律忠实的信仰。

本讲座系“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系列活动之一(第196期),由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科研处以及政府审计与区域化治理法治化研究院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