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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法同行,法律人培养模式新突破 ——记我校法学院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深化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 2014-11-05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624

金秋硕果飘香,细雨濛濛醉人,在南京审计学院美丽的润泽湖畔,“润法同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与我校法学院全面深化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于11月1日上午在我校教学法庭隆重举行。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建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驰、浦口区人民法院院长陈高峰、教务委员会副主任孙国锋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学院师生共140余人参加仪式。自2012年合作共建南京首家高校法庭以来,立足于“一个基地,三大平台”(司法调研基地,教学法庭、法学实践教学及审判实务研究中心、案例研究中心)的建设基础上,双方再次决定全面深化合作共建,实现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的无缝对接。

 

张建红向参加仪式的嘉宾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近年来跨越式发展的办学成果,以及浦口区人民法院与我校法学院长期友好的合作渊源,对双方前期在人员交流、案件研讨、实践教学等方面合作取得的成果予以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随着双方在平台建设、资源共享、学术研究、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全方位深入合作,必将形成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合作新模式。

在仪式上,浦口区人民法院院长陈高峰与法学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刘爱龙签署了全面深化合作协议,协议内容涉及平台共建、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员交流、学生实践活动等诸多方面。张建红副书记与市中院冯驰副院长为“法学实践教学及审判实务研究中心”和“案例研究中心”正式揭牌。

 

 

冯驰在讲话中强调,一方面,双方深化合作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此举顺应了时代的要求,是对历史和人民群众负责任的做法。另一方面,双方深化合作是互利共赢的良好模式。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碰到大量鲜活的复杂疑难案件,迫切需要获得法学院校的理论支持;而法学教育的鲜活生命力就在于它与审判实践的有机结合。希望双方能够充分利用好“一个基地,三大平台”,以法院丰富的案件资源和法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为基础,拓展实务和理论研究,竭力提升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全面提高法学教育教学水平。

在仪式中,浦口区人民法院聘请了我校法学院施卫忠等13位青年教师担任特邀咨审员;法学院聘请了何明等17位浦口区人民法院法官为校外实践导师。

 

“润法同行”双方深化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标志着南审法学院和浦口区人民法院的合作将揭开新的历史篇章,为南审法学教育翻开了新的一页。

 

当天下午,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与我校法学院联合召开了主题为“法治中国与司法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背景下的依法治国”的首届“浦法论坛”。由青年法官和博士教师30余人所组成的与会代表就当下司法改革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案例教学、政策导向对法学教育理论和实务操作的影响等主题发表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拉开了双方深化学术合作交流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