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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本学期期中阶段结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05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571

 

法学院

各11级班级、各相关同学:

期中阶段结束课程指课程结束的时间为第8周至第15周的课程,其考试工作考核时间为课程结束后两周内,本学期大量毕业班课程授课时间为前8周。所有考核的课程均按期末考试的要求组织考核。
凡我院所开设课程,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附表,特此通知!20141107072040854.xls

法学院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