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网站!
首页  人才培养  招生工作  本科生

法学 学科(方向)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 2018-03-21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4549

 

法学 学科(方向)建设规划

2018年

 

一、基本概况

(一)本学科已有基础、学术水平和特色

法学学科团队现有专职教师40人,其中,正高职7人、副高职2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业教师的70%;博士16人,占专业教师的40%,在读博士研究生6人,占专业教师的15%2009年申硕立项以来,法学学科团队成员的学术地位和社会认可度也有所提升。(11名教师获得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2)现有省“333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3名,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名、培养对象2名,省青蓝工程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3)现有全国性研究会理事共4名、省级研究会副会长1名。(41名教师担任省六五普法讲师团分团长,一批教师被各级立法司法机关聘为咨询专家。(520081月以来有5名教师在境外学习半年以上,短期培训学习8人,具有海外学习、培训经历者达到34.3%

我校1997年开办“经济法学”本科专业, 2007年上半年,在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过程中,学校引进了我校法学学科的第一个教授。2008年上半年,“法学理论”二级学科被遴选为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设立法制现代化和法律伦理学两个方向,分别由程乃胜教授、刘爱龙副教授(2012年晋升教授)为方向带头人,法学学科建设实现了第一个突破。20089月,法学院成立。为了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同时解决法学学科建设需要相对较多师资(法学学科涵盖10个二级学科)和法学专业招生就业相对困难的矛盾,在学校支持下,从2008年秋季开始,法学院开办了法学(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和法学(法务金融专业方向),这两个专业方向招生就业两旺,既办出了我校法学院的专业特色,又解决了学科建设需要较多师资的难题。

(二)当前本学科领域的发展趋势

2008年底2009年初,法学一级学科成为学校硕士单位建设的支撑学科和学校重点学科,并围绕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4个二级学科凝练整合出4个建设方向。与学校硕士单位建设其它学科同步发展、稳步推进,在这一战略发展机遇期内,法学各二级学科均得到了较快发展。20119月,在完成法学理论二级学科建设的基础上,法学一级学科成为省重点建设学科(“十二五”期间,我省32个法学本科中仅4个法学学科获得省重点支持,其它3个分别是南京师范大学的省优势学科、苏州大学的法学与政府学整合的省优势学科和南京大学的省重点学科)。2013年初,我校立项硕士单位建设接受了国务院学位办委托江苏省学位办的评估,法学学科超额完成了建设任务,为学校硕士单位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五年,学科建设主持了一系列重要法学课题,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课题8项(含教育部4项和省社科重点1项)、省高校哲社重点课题3项,其它纵向课题一批;在法律、北大等重要专业出版社出版法学学术专著、译著10部(其中谢冬慧教授的1部专著被遴选进教育部高校社科文库);在CSSCI期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近100篇(其中《中国法学》3篇); 2人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5人次获得江苏省高校哲社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学科团队成员还参加了《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修订、学校审计文化与教育博物馆建设等。

二、建设目标和思路

(一)建设目标

法学一级学科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是必须在下一批硕士点增补中获得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提升法学学科的地位和生存空间,初步实现学校的经、管、法学科三足鼎立,为建设特色审计大学做贡献。

(二)建设思路

1,以特色科研带动学科建设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校法学学科必须与国内、省内的强势法学学科错位竞争。以特色科研为抓手带动学科建设。

第一,继续结合行业优势抓好审计法研究。充分利用与审计系统的紧密联系,从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多二级学科多视角展开对审计法的研究。对审计法的研究已经使法学学科参加了学校“审计科学与技术”优势学科的申报,充分享受学校的优质资源并对授权学科直接支撑,同时对国家审计立法事业、政府审计工作(如审计证据等问题的认定)和审计干部培训作出贡献。

第二,继续结合地域优势开展民国法研究。南京是民国的首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位于南京,所以在南京研究民国问题条件得天独厚。我们成立了以谢冬慧教授为带头人的民国法研究中心,运用法制现代化的研究范式研究民国法问题,取得了两项国家社科基金和一批研究成果。今后,我们在科学研究上既注重研究法学各学科的一般理论和实践问题,更注重特色科研,继续围绕学校的审计行业优势展开审计法研究,利用南京地域优势展开民国法研究。将来法学一级学科获得硕士授权资格后,将自主设立相关的二级硕士点或学科方向。

2,加强团队和学科方向建设

第一,继续在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上下功夫。

第二,加强诉讼法学学科方向建设。法学一级学科有10个二级学科,申请法学一级学科授权至少要有涵盖5个以上二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且我们现有的二级学科方向既有理论法学,又有实体法学,唯独没有程序法学,这是一个明显不足,在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中,我们已经将诉讼法学方向列入,需要加强建设。

第三,继续加强既有的学科方向建设

我们努力在今后的法硕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申报中,能集中810名正教授(含从经管类学科整合的12名教授),凝炼出涵盖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在内的5个学科方向。

3,搞好学术交流

继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扩大我校法学学科的影响力。过去5年,法学学科请进我校讲学的教授占全校讲学专家的三分之一,有效地提升了我校法学学科的影响力,已经对学科建设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法学院鼓励教师带论文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有的青年教师也因此当选全国性研究会理事。

4,建立紧密型的实习实践基地

建立紧密型的实习实践基地,为申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做准备。目前,法学院已与江苏省律师协会、浦口法院、浦口检察院、镇江中院、安徽省滁州检察院、安徽省铜陵仲裁委建立了紧密联系,基本可以满足申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需要。今后还要加大力度,与更多的实务部门建立紧密联系。

5,继续抓好图书资料等办学资源建设

学校图书馆法学图书相对较少,为了适应研究生培养需要,法学院过去5年白手起家,建立了自己的资料室,现已初具规模,希望在学校支持下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使之能够满足研究生培养的需要。

三、建设内容和措施

(一)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或领域

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三年建设期的整体目标是成果集中、研究深入,特色优势明显,既凝炼方向,又锻炼学术团队、提高研究水平。现有四个方向:

1、法制现代化研究方向

2、宪政理念与制度研究方向

3、市场运行的法律规制研究方向

4、经济刑法的立法与运行研究方向

(二)学术团队建设

在学科队伍建设上,采取“引进送出”相结合的优化办法。高度重视对现有教师队伍的培养和整合,积极引领年轻教师围绕专业建设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定期召开在读博士座谈会,提高他们学科建设的意识及科研水平,促使他们围绕法学一级学科的五个方向展开研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1-2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作为学科带头人充实学科专业队伍,原则上新进人员须至少能承担一个研究方向的科研任务。经过三年建设,使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学术团队的整体科研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力争在3年每个研究方向均形成学科带头人、学科核心骨干、中青年学术骨干三个梯次,将学科队伍整合成结构合理,互补性、整体性强,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水平高的学术队伍。

(三)人才培养

第一,鼓励教师在外校兼职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审计专业硕士(审计法方向)培养工作,积累高层次人才培养经验。在本科生培养上,将法学学科科学研究成果引入课堂,形成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学沙龙,开展“与律师面对面”、“青少年法律学校”、“法律知识竞赛”及进一步办好《南审法苑》等系列法学实践和法学学术活动等方式,全面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第二,集中有限的资源,力保法学等“跳一跳够得着”的支撑学科在下一批增点申报中成功获得一级学科硕士点,在此之前,支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申报。具体措施如下:(1)在体现学科实力的各种申报中,申报指标适当向法学等学科倾斜;(2)联合兄弟院校,游说上级,力争支撑学科是增点申报而非硕士单位无二级学科硕士点直接申报一级学科硕士点的破格申报。

第三,利用已有一级学科硕士点自主设立与法学相关的硕士点或专业方向

也即利用学校已有的授权学科资源培养部分法学方向的研究生,学校已经在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点内设立了审计法方向,授课老师均为法学学科背景。建议条件成熟时利用学校的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授权点,招收法经济学硕士方向;利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授权点,自主设置经济法学二级学科授权点,同时开设法务金融和经济刑法硕士方向;利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授权点招收审计法、法务会计硕士方向,为法学一级学科培养硕士研究生积累经验。

(四)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1,科学研究

 (1)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科研学科规划,力争取得更多更好的成绩。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认真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的准备工作。2017年,我们将重点围绕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加强科研实力,以课题申请、论文发表、著作出版及奖项申报为工作重心,力争出更多更高层次的科研成果。此外,继续抓审计法与民国法研究,强化特色。

     (2)总体目标
围绕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招生及培养工作,继续加强科研工作,夯实学位点基础。在2018年内,力争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10项,其中国家课题1-2项,出版专著5部,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50篇。承办2场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扩大我校法学学科的影响。
     (3)重点工作
(一) 做好各级各类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提高申报成功率;
2018年国家社科课题申报于2017年12月21日已经启动,我们要在充分总结2017年申报失败的基础上,紧紧抓住课题这个“牛鼻子”工程,广泛动员,认真选题,仔细填表,反复打磨。邀请校内外专家指导把关,学院负责形式审核,印制申报书。教育部、司法部等其它课题申报也要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和动员、审核把关。力争在国家级和教育部等各类课题的申报中取得丰硕的成绩。
(二)认真做好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个学位点的招生和培养的准备工作,具体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其一,完善制定两个学位点的人才培养方案(申报时已做初稿);
其二,成立研究生专门管理机构,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落实研究生研讨室
其三,遴选研究生导师,落实授课老师;
其四,确定两个学位点的招生专业及方向;
其五, 拟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并发布招生简章等。
(三)筹办好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2018年会(5月份,预通知已发),全国法学期刊2018年会(待定),以及2018中匈文化论坛法学专场(10月份),进一步扩大我院的社会影响。
(四)围绕法学院成立10周年以及研究生开招的契机,开展系列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校讲学。
(五)开展周三教师法学沙龙活动,营造法学研究氛围。固定每周三下午3点,法学科老师们集中研讨一次,围绕十九大精神,就课题申报、论文发表、教材编写、最新立法等展开研讨,尤其提升论文写作与发表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与奥地利维也纳大学与匈牙利佩奇大学的法学科研合作,在此基础上,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学的科研合作。

(七)继续加强审计法与民国法的特色科研,出一批成果(课题、论著及奖项);
(八)进一步凝聚研究方向,加大研究生培养专业方向的科研

2,社会服务

1)对外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支持;

2)承接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3)为法院、检察院进行疑难案例分析;

4)进行应用性法律调研课题。

(五)学术交流

1,对外科研合作交流

走出去,迎进来,与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学院及匈牙利佩奇大学法学院建立科研合作关系,20144月,匈牙利佩奇大学法学院来我校;6月去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学院开展“审计与反腐败”主题研讨;

2,国内学术交流

鼓励团队成员外出参与学术会议,带头人每年一次,其他成员两年一次。

3,承办学术会议

20149月,承办江苏省审计法研究会成立及学术研讨会,2015年承办江苏省法理学年会。

(六)资源条件建设

全力打造审计法理论研究基地,力争3年内具备申报省、署级文科基地的条件。大力购置与法学学科相关的图书资料,向南大、南师大等高校复制现难以购买的重要图书资料。在司法机关与法律服务机构内建立更多的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四、预期标志性成果

学科三年建设期内力争每个方向出版一部以上法学专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50篇。争取获得省部级奖项。具体如下:

1、法制现代化研究方向

1)巩固与提高学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着地方政府法治绩效和民国法两个领域展开研究。

2)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争取出版2部以上的学术专著,发表13篇具有较高水准的学术论文(至少是C刊)。

2宪政理念与制度研究方向

1)深入开展宪法理论、中国宪法制度等。运用法制现代化的基本理论研究宪法理论和中国宪法制度问题。

2)主持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争取出版1部以上的学术专著,发表12篇具有较高水准的学术论文(至少是C刊)。

3、市场运行的法律规制研究方向

1)主要围绕三个具体方向进行研究:①市场运行主体规制研究;②市场运行重点领域规制;③市场规制核心手段研究。最终形成2-4个在国内有影响的优势研究领域——审计法、民间借贷、公司法律规制和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机制。

2)主持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争取出版1部以上的学术专著,发表12篇具有较高水准的学术论文(至少是C刊)。

4、经济刑法的立法与运行研究方向

1)本方向的重点是经济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国际反腐败公约研究。

2)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争取出版1部以上的学术专著,发表12篇具有较高水准的学术论文(至少是C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