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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法学院专业协会会长等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7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646

 

法学院各位同学:

为促进学院专业建设,推进书院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学业班长在专业教育及学院书院之间的纽带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法学院专业协会,下设法学专业协会、法务会计专业协会、法务金融专业协会。现选拔法学院专业协会会长1名,秘书长1名,法学专业协会、法务会计专业协会、法务金融专业协会会长各1名,副会长各1名,另招聘法学实践教学协会会长1名,副会长1名。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法学院全体学生干部、各课代表、学业班长或其他学生;

2.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热情、有责任心,乐于奉献;

3.具备良好的交际协调能力,善于沟通与聆听,团队合作意识,组织实施能力;

4.热爱本专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6.在文案写作、通讯稿写作、摄影、文字材料整理、图片处理、办公软件等方面有特长者优先,有组织经验、社会服务经验者优先;

7.试用期为一个月。

特别说明:应聘职务在各书院学生评价中,与书院其他学生干部享受同等评价条件,我院将与各书院联合认定。

二、主要工作

1.落实专业教育

通过专业协会,了解学生对专业教育的需求,制订不同年级学生的专业教育计划,落实各专业学生的专业教育方案,提高学生的专业满意度。

2.改革课堂教学

二级学院可通过专业协会收集学生对专业课程教学的意见,形成学生与教师的互动机制,增加学生对教师的选择,加强课程建设和改革课堂教学。

3.提升实践教学

推进“大创项目”和专业实践教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竞赛,加强专业实践教育基地和实习基地建设,提升实践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法学实践教学协会主要负责大创项目过程化管理。

4.推进创业就业教育

加强创业就业教育,通过二级学院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与毕业生就业指导挂钩等措施,推进落实学校“千人创业计划”等创业就业工作,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报名的同学中进行遴选,请有意应聘的同学,从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并于3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文济楼4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jp@nau.edu.cn。学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希望广大同学踊跃报名。

附:法学院专业协会应聘表.doc

法学院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