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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开展合作交流

发布时间: 2015-06-05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185

 

    继62日我校与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之后,64号上午,法学院与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又开展了进一步详细的合作交流。双方在文济楼426法学院会议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座谈与交流。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由黄磊会长、郑航斌秘书长出席,法学院由刘爱龙院长、齐兴利书记、谢冬慧副院长、实践中心秦康美主任参与了交流。

    交流会上,黄磊会长向我们介绍了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前景,同时提出该行业发展需求情况,并就该行业发展需要与法学院合作的具体方面。郑航斌秘书长在黄会长提出的合作框架下提出了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及合作时间安排;法学院刘院长和齐书记分别向对方介绍了法学院的特色专业,为行业协会服务中所需要的师资,学生状况。

    在相互交流后,双方就可以合作的四大方面达成共识:一是实践基地合作,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可接受法学院学生去实习,也可以向行业内公司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二是法学院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法学院提供专业师资和学生为行业协会长期提供融资租赁行业法律风险防范咨询,为行业协议梳理行业内规章制度、合同文本审查和制订等多项法律服务;三是行业协会向法学院提供优秀的实践导师,为法学院学生实践教学、职业规划、就业教育提供专业指导;四是双方共同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收集融资租赁行业案件,编制行业白皮书,撰写行业风险提示报告等。为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交流机制,双方同意在行业协会内增加设立法律委员会,并对我方成员进行了确认。

交流会现场双方讨论热烈,气氛融洽,达成意向切实可行,正是落实“三严三实”精神的最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