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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 2015-11-09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265

    

 

    2015年11月7-8日,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我校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江苏宁瑞律师事务所协办。省法学会副会长、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教授,我校副校长尹平教授,省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杨春福教授、省法学会朱露梅主任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届年会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使命”的主题,来自全省各高校、科研机构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近百名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7日上午9:00,年会开幕式正式开始。尹平副校长代表我校致欢迎词,随后,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杨春福教授致辞、省法学会副会长胡玉鸿教授作重要讲话。开幕式由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教务委员会主任程乃胜教授主持。

    合影之后,会议进入主题报告阶段,由扬州大学纪委书记、监察处处长蔡宝刚教授担任主持,本研究会的顾问苏州大学法学院周永坤教授、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龚向和教授、江苏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刘同君教授、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张明新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田芳副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孙辙主任、以及我校法学院院长刘爱龙教授先后作大会主题报告。最后,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教授做了精彩点评。

 

    下午2:30开始,会议举行分论坛活动。与会专家和学者围绕“法治理念与法治社会建设”、“依法治国的当下困境与出路”以及“司法规律与司法责任研究”等专题在三个分会场展开了广泛的研讨。学术氛围浓厚,不时爆发出阵阵掌声,学术思想火花精彩纷呈。学者们将近一年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在法理学和宪法学领域的丰富研究成果呈现出来,进一步丰富了法理学和宪法学理论,也为实践问题的解决寻找到了新的路径。

    8日上午830,举行了本研究会富有特色的青年论坛专场报告,来自南京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6所高校的9名研究生同学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先后发言,有关专家作了评议。

    上午10:45,举行了闭幕式。苏州大学法学院上官丕亮作大会学术总结,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赵娟教授宣读获奖论文名单,我校法学院刘爱龙院长代表本届会议承办方讲话,下届年会承办方河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孔祥冬教授到会发言,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杨春福会长致闭幕辞。

    为期一天半的会议圆满完成了预定任务,获得了参会代表的一致好评,杨春福会长用“无与伦比”一词夸赞本届年会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