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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沙龙“当封闭小区被开放”
3月23日下午,法学院于文济208举办了以“当封闭小区被开放”为主题的法学沙龙,由法学院专业协会指导教师殷楠主持,法学院副院长王艳丽及法学院青年教师张珵、曾凡证应邀参加本次沙龙讨论。
本次沙龙的主题是由同学们投票确定,即近期一热点话题——“开放小区”的相关法律问题。不久前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一项新政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今后城市里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试想一下,我们居住的小区将没有门卫,没有围墙,没有大门,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本次沙龙即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活动伊始,殷楠老师以一个问题引起大家的讨论——是否支持小区开放?同学们分别表明自己的立场,并结合自己家小区提出了看法,例如开放小区是否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是否违宪?如果小区开放,居民的区分所有权、安全权、邻接权等一系列权益是否会受到影响?
老师们逐一对每位同学的看法加以引导与延伸,共同讨论了儿童老人安全问题、街区制、开放时间等问题。王艳丽老师指出,开放小区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应当制定与其相关的各项配套制度予以铺垫和落实。曾凡证老师提出,小区的开放,不仅是指居民小区的开放,党政机关也将开放,而且是带头开放,届时将使得民众享受更多的公共资源,并且有助于打破政府与民众之间的隔阂。张珵老师也结合各地具体情况指出小区开放后为社会公共利益带来的好处,比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缓解车位不足等问题,并进一步指出小区开放是为了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城市规划结构为其初衷。那么法律如何设计、政府重新规划、如何解决?各位老师在听取各位同学的观点后,指出文件本身其实更着重于打开公权力,而开放式小区针对的是未来的新小区,老小区可能只是保守开放。民众突然关注开放式小区的原因更多的是媒体引导。一位同学另辟蹊径提出小区是否开放看需求,获得了在场师生们的认可与热烈讨论。
本期法学沙龙,不仅让同学们对于开放式小区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而且培养了同学们结合现实分析法律制度设计、从不同角度认识问题与开放性独立思考的能力,使同学们受益匪浅,提高了学习兴趣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