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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法务会计学》重点规划教材建设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6-04-26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335

 

423下午,《法务会计学》省级重点规划教材建设研讨会于文心楼教学法庭会议室召开。高等教育出版社分社长刘清田及首席编辑童宁、云南财经大学刘晓善教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董仁周教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谭立教授,以及我院《法务会计学》教材编写组的全体成员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教材主编齐兴利教授主持。该教材于20159月获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现将进行第二版修订。

会议伊始,齐兴利教授介绍我校法学(法务会计)专业的发展和需求,并向与会专家阐释了本次研讨会的重点是讨论教材建设的定位问题,希望借助校外专家的帮助推进法务会计的发展。副主编王艳丽提出本次研讨会需要解决教材中的重要概念、教材体系架构,致力打造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权威教科书。教材编写组成员苏欣谈到,目前该教材还存在一些不足,理论缺乏实践支撑、法务会计学尚需要系统的理论支撑,希望通过本教材把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的关系解释清楚,同时把实践方法路径化,能够直观有效地解决实务问题。张明霞副教授认为,概念准确是关键,在本教材中要直面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审计的关系,而非跳出这个圈子重新建一个理论。

针对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问题,校外专家和学者结合“法务会计学”专业建设对我院《法务会计学》教材的重新修订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谭立教授认为“法务会计学”与“法会计学”实质相通,是为处理法律事项提供专业服务的会计活动,其基本属性是会计属性。董仁周教授建议,法务会计的概念必须准确,法务会计实际就是“四反一防”,即反舞弊、反假账、反侵占、反腐败,防控风险;教材必须有案例,需要结合国内实际接地气地编写;教材的理论体系要系统完整。刘晓善教授则认为该教材的编写可以按照理论界定、准则建设、方法论三个思路进行。

参加人员针对本教材的编写内容进行了讨论,对教材的基本框架进行了重新定位,教材主体分为法务会计基本原理、法务会计的程序与方法、法务会计专题应用三编,并对每一章节内容进行详细的讨论,一致认为在现有教材编写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市场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拟扩充实务案例,致力打造法务会计学权威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分社长刘清田表示,此次研讨会对推出高质量的法务会计教材意义重大,出版社会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