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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预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0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238

各学院、部、各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的统一部署和江苏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苏教高﹝2014﹞15号)以及学校《关于公布<南京审计大学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审教发﹝2016﹞5号)要求,结合迎评工作进度安排,初定于5月31日完成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预采集工作。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采集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并且是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基础数据,因此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按时保质完成本次数据预采集工作,为下半年正式采集上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数据填报时间及进度安排

数据采集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结束。

对于采集数据的时间跨度具体要求如下: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6年4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采集数据表格中明确了三种类型的时效性数据,请各数据表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全国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填报指南”(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进行填报。

二、任务分解

为保证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及时准确,特对“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进行了任务分解,确定了具体负责部门,具体任务分解参见“南京审计大学2016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预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须指定一名数据采集员,数据采集员情况表见“数据采集员情况表”(附件3),填写完成后电子档请发送至310076@nau.edu.cn,并通知本单位数据采集员加入“南审本科审核评估QQ群”(群号:368995565)。根据需要,相关职能处室可要求各教学单位提供相应的专项数据,教学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的数据负责。

组织人事部、教务委员会要优先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填报。本次填报包含8张“基础数据表”,它们是整个填报工作后续数据录入的基础,因此两个部门务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详见下表),且数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影响我校其他数据的准确性。

其他各责任单位再在此基础上填报各自负责的数据

 

三、数据填报注意事项

1.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应整理好所填报数据的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2.为方便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办公室准备了数据模板,以方便各单位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模板可在“南审本科审核评估QQ群”共享中下载。部分字段内容需整理为文本格式的标准代码才可以批量导入。

3.各责任部门对所采集的数据要进行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审核评估办公室备案(可通过QQ群里进行提交)。

附件:

1.全国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填报指南

2.南京审计大学2016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3.数据采集员情况表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