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Copryright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文济楼4楼,邮编:211815,联系电话:(025)58318620 制作维护:嘉硕网络
关于开展学院(教学部)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为充分做好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本着秩序、规范、科学、常态、可持续的原则,按照《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南审教发〔2016〕5号)工作进度要求,结合7月份开展的自评自建检查,开展学校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1.为审核评估提供原始支撑材料
2.满足各学院(教学部)日常教学运行与管理需要
3.与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合理衔接
4.符合学校档案管理要求
二、要求
1.完善院级教学档案目录,不遗漏不重叠(建档目录覆盖教学管理各个环节,层次清晰,衔接不重叠)
2.完善建档规范,明确流程、标准、责任人
3.梳理存量,分类建库,索引完整,调取便捷
4.痕迹资料确保原始真实(原始痕迹资料,历史遗失不补、但要有情况说明;本学期起规范收集建档,杜绝造假);汇总资料确保依据充分(汇总资料需有原始资料支撑,可追溯)
5.为校院两级教学档案管理共建共享做好基础工作
三、进程
1.10月23日前,审核评估办公室、教务委员会、档案馆根据《各学院(部、特色学院)具体归档范围》(附件1)起草《学院(教学部)教学档案目录》(初稿)。
2.11月4日前,走访各学院(教学部),沟通、检查学院(教学部)教学档案整理归档情况,具体时间安排见《审核评估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附件2)。
3.11月11日前,各学院(教学部)根据沟通意见,填写《学院(教学部)教学档案目录》中文件名称、存放位置及负责人。
4.11月15日前,审核评估办在摸底、检查的基础上完善、确定《学院(教学部)教学档案总目录》,对全校教学档案进行统计、汇总、编制我校教学档案分布总目录,作为审核评估专家调阅档案的重要检索工具。
5.在下一阶段预评估中,审核评估办对照各学院(教学部)提交的《学院(教学部)教学档案目录》相关内容,对各学院(教学部)教学档案整理工作进行复查验收。
四、其它
1.走访时请各学院(教学部)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或负责教学档案人员参加。
2.请各学院(教学部)将走访地点提前报至审核评估办公室。联系人:曹兴华,联系电话:58318124。
3.《学院(部)教学档案目录》从“本科审核评估群”(QQ群号:368995565)下载。
附件:1.各学院(部、特色学院)具体归档范围
2.审核评估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