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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6-12-06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2157

各位老师、2013级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现将两项工作相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 

1.继续开展2013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培育工作。

学院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培养目标等因素,增加和丰富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形式,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做到因材设计,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实效。鼓励指导教师采用团队合作的形式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导,对科研基础好的学生可进行针对性指导,以提高我校在省级及以上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中的整体质量和成绩。

2.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加强质量监控。

学院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并给每位指导教师下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书。

3.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1)第15周(12月5日)前完成开题工作,于第17周(12月19日)前向学院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第19周(2017年1月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3)3月6日前完成论文二稿;

(4)3月10日前上交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见表格5)

(5)5月初定稿,并检测重复率,须低于20%

(6)5月,答辩并出成绩。

7)毕业论文提交材料及格式见附件1(毕业论文范例) ,请按格式范例提交。

二、毕业实习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积极拓展和建设校内外实习基地,努力为学生创造、联系和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编制具体详细的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安排认真负责的实习指导教师,联合书院,提前做好学生毕业实习动员工作。

毕业实习安排

2017年3月底交毕业实习鉴定表。

要求:

1.毕业实习必须满8周,期间与毕业实习老师至少要联系3次,并做好记录;

2.认真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表上记录应满8周,否则不给予学分认定;

3.新变化:今年的实习实行纸质和网络并行。网络的请学生登录网址:bysx.nau.edu.cn。账号:学号,密码:学号的后六位。具体需要事宜另行通知。

三、《创新实践训练》学分认定

创新实践训练学分认定工作预计于12月中旬进行,届时请各位同学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提交材料。

附件1:论文模板法学院_12060450_李四(2013级法学1班).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