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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转】关于受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奖励学分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0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125

各学院(含特色学院)教学部、书院、有关同学: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中有关奖励学分的条例,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417日起启动本学期奖励学分申请工作。

一、申请时间

2017年417日—2017年421

二、 申请流程

学生登陆个人信息系统,进入“奖励学分申请”模块,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后下载并打印“奖励学分申请表”,持成果原件、申请表、成果复印件到所在学院初审,并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委员会学籍管理中心复核。

学籍管理中心复核学院送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428

三、注意事项

奖励学分项目共涉及大类,详细如下:

1.各类学科竞赛奖励

2.公开发表作品;

3.科技成果与发明创造;

4.学生创新创业

5.等级考试证书

6.文体类竞赛获奖

在申请奖励学分过程中,系统会根据奖励项目自动给出奖励学分标准,实践奖励学分数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为方便学生,在校学生凡有符合以下4类项目且未提交过奖励学分申请者,本次无需提交申请,由教务委员会根据学生等级考试通过情况学院报送的结果执行奖励: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50分以上;

2.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优秀、三级合格及以上(计算机专业除外);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汉语类专业除外)。

4.艺术教育部艺术实践满两年

 

 

特此通知。

 

                                             教务委员会

 

请欲申请奖励学分的同学,按以上通知要求提交材料,于4月21日上午前交至法学院教务办文济403,联系电话:583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