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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转】关于受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奖励学分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含特色学院)、教学部、书院、有关同学: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中有关奖励学分的条例,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启动本学期奖励学分申请工作。
一、申请时间
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1日
二、 申请流程
学生登陆个人信息系统,进入“奖励学分申请”模块,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后下载并打印“奖励学分申请表”,持成果原件、申请表、成果复印件到所在学院初审,并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委员会学籍管理中心复核。
学籍管理中心复核学院送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
三、注意事项
奖励学分项目共涉及六大类,详细如下:
1.各类学科竞赛奖励;
2.公开发表作品;
3.科技成果与发明创造;
4.学生创新创业
5.等级考试证书
6.文体类竞赛获奖。
在申请奖励学分过程中,系统会根据奖励项目自动给出奖励学分标准,实践奖励学分数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为方便学生,在校学生凡有符合以下4类项目且未提交过奖励学分申请者,本次无需提交申请,由教务委员会根据学生等级考试通过情况或学院报送的结果执行奖励: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50分以上;
2.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优秀、三级合格及以上(计算机专业除外);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汉语类专业除外)。
4.艺术教育部艺术实践满两年
特此通知。
教务委员会
请欲申请奖励学分的同学,按以上通知要求提交材料,于4月21日上午前交至法学院教务办文济403,联系电话:583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