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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秦国荣教授参加“社会法的基本范畴与学科建设”研讨会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法学科建设和社会法法治建设的发展,促进社会法基础理论与学科建设的完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于2017年4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了“社会法的基本范畴与学科建设”研讨会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二级学科设立仪式。来自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方面的领导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众多国内知名社会法学专家汇聚一堂,就社会法的基本范畴与学科建设问题开展交流讨论。我院秦国荣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学术研讨会。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司长芮立新,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张瑞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分别致辞。本次会议共分为“社会法的基本范畴”和“社会法的学科建设”两个单元,每个单元分为上下两个环节,分别以主题研讨与专题报告的形式展开学术交流与经验分享。第一单元社会法的基本范畴(上)为主题研讨,由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叶静漪教授主持。我院秦国荣教授在本单元做了主题发言,认为社会法的学科发展要借鉴经济法学科的经验与教训,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思路:第一,学科建设要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内部法律体系不要过多过大地划定范围,要注意学科自身内在自洽;第二,要有自己的基本逻辑和理论脉络;第三,社会法的基本理论应当与部门法、具体法律相对应。在本单元做主题发言的还有上海财经大学王全兴教授、清华大学郑尚元教授、吉林大学冯彦君教授、武汉大学张荣芳教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谢增毅研究员。在会议的其他环节,秦国荣教授同时参加了交流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时还举行了二级学科设立仪式。目前,将社会法作为二级学科加以设立建设,在该学科点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的,还有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