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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谢冬慧教授一行参加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2017年年会

发布时间: 2017-06-20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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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7日,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江苏省徐州市召开,会议主题是“传统监察文化与当代监察体制改革”。本次年会由江苏师范大学主办,来自苏州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大学、淮阴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江苏高级人民法院、睢宁县检察院、江苏茂通律所等高校和实务部门从事法律史研究的专家学者4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院谢冬慧教授、肖建新教授及李相森老师应邀参加了本次年会。

开幕式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明新书记主持,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刘广登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徐州市法学会秘书长张可越、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艾永明教授分别致辞。

会议正式主题研讨共分四个单元。其中,第一单元,我院肖建新教授作了《宋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论要》的主题发言,他从“宋代行政责任追究的范围”、“宋代行政责任追究与政治环境”、“宋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作用”三个方面对宋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作了深入阐发。第三单元,我院李相森老师就《论民国监审合一体制及其启示》一文做了发言,描述了民国监审合一体制确立的过程,总结了民国监审合一体制的优势及其对我国监察、审计制度改革的启示。谢冬慧教授参加本单元的评议,她对南京大学法学院张仁善教授的《近代审计法文化论纲——兼论审计权与监察权的配置》及李相森老师的《论民国监审合一体制及其启示》两篇文章作了精彩点评。认为民国审计法文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表示自己今后应多关注民国审计法文化,做一个真正有文化自觉与自信的南审人。

会后,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艾永明对谢冬慧副院长带队参加年会表示感谢,并希望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一如既往地关注研究会的发展、支持研究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