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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旺洪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最后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岗位职称:教授 博导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研究领域: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学

教学课程:法理学、法学导论、法学通论


工作简历

                                              

曾任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室主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区域现代化研究院院长(江苏省首批九大高端智库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苏北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