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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进校园之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 2018-04-19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070

4月18日下午,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在我校教学法庭(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进行庭审。法学实践教育中心主任秦康美、副主任胡天成、法学院教师王晨雁、任凡老师与各年级同学一起旁听了本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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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庭审案件选择了具有前沿性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这是在我校第一次进行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开庭。

随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庭审正式开始。法庭就案件争议事实进行了调查和质证,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确定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在被告方拒绝当庭调解之后,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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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之后,王晨雁老师就本案件结合知识产权法相关内容提出了三个问题,令人深思;胡天成老师就庭审中的形象、技巧等对同学们进行指导。在法官答疑环节,同学们表现出了对庭审浓厚的兴趣,纷纷就庭审环节等发表看法并提出疑问,法官们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为同学们提供了丰富法律实务知识,现场气氛活跃。

“庭审进校园活动”是我院与南京市人民法院深化合作系列活动之一,使同学们在校园内可以零距离地接触真实的法庭审判,对相关法律知识与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为法学教学开展注入了强劲活力,增强了教学的实际效果,通过庭审使实现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是校内与校外实践教学体系不断融合的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