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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各位2015级同学:
法学院2015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工作已启动,请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1、确定选题大致方向
为了充分有效地发挥我院师资力量,使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更合理,本次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工作将先由各位同学根据自己拟研究的大致方向,自行选择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所归属的教研室。我院共有8个教研室,即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审计法学(2015级各班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人数分配表附后)。确定好教研室后,将由教研室老师初步提供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选题和指导教师,届时将会反馈给各班级,选课和指导老师都确定好后即可开始由指导老师指导撰写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原则上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应与教研室老师研究方向一致,若要选择与教研室老师不一致的课题,需征得指导老师同意。
注意“两个一致”:
指导老师一致: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一致,即本次确定的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老师,到下学期就是该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再改变;
选题一致: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题目与毕业论文题目一致,即每位学生的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题目就是要做的毕业论文题目,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题目确定后不再改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上报纸质报告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下个学期毕业论文工作指导老师安排及进行选题,将以此次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安排为基础上,请大家认真选择。
2、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工作时间安排
6月4日—6月10日各班级学生初步确定选题归属教研室,确定选题和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老师;请各班级组织确定每位同学的论文指导老师,并填写《附件2:2015级法学院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安排表》,6月11日之前将此表电子版以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法学院学委群。
6月19日—9月1日撰写完成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并提交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成绩。
请同学们注意: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提交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班级(格式见附件)
3、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具体要求: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附件1:2015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分配方案表
附件2:2015级法学院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安排表(请各班级填写)
附件3: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格式
法学院
2017年6月4日
附件1:2015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教研室分配方案.xls
附件2:2015级法学院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安排表(请各班级填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