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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来校讲学

发布时间: 2018-11-07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305

11月6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强制执行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李浩教授应邀来我校举办了题为“民事证明责任的理解与适用”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系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由科研部、法学院、监察学院、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共同举办。

讲座中,李浩教授通过5个具体案例,梳理了民事证明责任的3个不同概念,即举证责任、证明责任与举证证明责任,并通过行为责任说、双重含义说、败诉风险说等从不同的角度来阐述民事证明责任的本质。与此同时,李教授还进一步解释了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

随后,李浩教授介绍了证明责任的作用,即引导法院在事实真伪不明的状态下作出裁判。李教授指出,证明责任不仅对法官的判决有影响,对于判决前的诉讼程序,证明责任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行辩论主义的诉讼模式中,主张责任具有实际意义,对于负主张责任的事实,当事人若未主张,便要承担不利后果。在缺席审判中,被告实际上是放弃了抗辩权,不可能主张对其有利的事实。

证明责任作为诉讼证明的“脊梁”,在诉讼证明中具有核心的理论价值。李浩教授通过案例、规则、解释、学理之间的交互演绎,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证明责任的基本法理,使参加讲座的学生获益匪浅。
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何邦武教授主持,法学院副教授胡晓涛、任凡老师和近百名法学院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