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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关于发布2021年春学期法学院自主安排期末考试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7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740


 

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考试工作规范》(南审教发[2018]27号)的要求,结合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以及学校期末考试统一布置,我院自主安排期末考试课程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商务英文邮件写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法学通论、审计法等,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自主组织考试、随堂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任课老师适时通知到考生。

2、请全体同学认真阅读期末考表,做好期末考试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自考试前14天始,各位考生请每日在“疫情区块链填报系统”准确登记个人信息。考试当天,考生体温若超过37.3℃,或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特别提醒办理缓考的同学,考生本人生病、家庭重大事故、与学校重要活动冲突等事由缓考由行政学院教务办自行审核,公选课不接受缓考。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考场,服从现场监考老师的安排,杜绝作弊行为。

5、若有疑问,可电话联系:58318630(牛老师)。

附件1: 法学院2021年春学期学院自主安排考试课程期末考试日程表-发布版.xlsx

特此通知。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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