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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党支部: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省委教育工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苏委教〔2021〕5号),现予以转发。
请各支部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校党委于7月12日在校园网发布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南审党委宣发〔2021〕12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提示》,按照总体要求、学习重点和总体安排,紧扣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学习贯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准确理解讲话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各支部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并将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
2.积极创新形式组织学习
各支部及时组织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实况转播,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各党支部采取联学、主题讨论、领学、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3.深入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深入开展专题宣讲,组织举办系列专题宣讲报告会,针对师生不同群体,做好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宣讲,引导师生加深对“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积极组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和理论宣讲团,强化对党史学习的督查指导和理论供给,提升学习质量。
4.切实利用红色资源激励学习
各支部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丰富的红色资源,深挖校史、院史、学科发展史中的宝贵精神,利用暑期实践红色寻访,通过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
5.扎实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
为进一步转变学院工作作风,让师生少跑腿好办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师生办实事”要求,要充分发挥党员师生在“干实事、解难事、谋大事、创新事、长本事”中的作用,扎实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
6.把学习成效转化成强大动力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引导师生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成果,更好服务于学院发展。要充分利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改革创新成果,将“七一”讲话和党史学习教育内容有机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课、通识教育课和创新创业教育课,推进其进课程、进教材、进头脑。要把握教育时机,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纪念活动,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引领广大师生从“被感动”到“见行动”。要营造沉浸式、全方位的学习氛围,激发广大师生的学习热情,由“学进去”到“做出来”,提高学习效果。
7.加强严督实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发挥带头作用,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围绕主要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指导督促,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高潮。
各党支部及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总结和过程性材料收集,在学习宣传贯彻中产生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向学院、学校官微和新闻网投稿。
特此通知
法学院党委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