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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各教研室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

发布时间: 2021-11-08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510

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学专业课教育教学有机融合,1027日下午,法学院组织各教研室教师深入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

法学理论教研室教师认为,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融入教学内容中,结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成就讲解抽象的法学理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关传统法律文化的论断,融入中国法律史教学,增强学生的法律文化自信;同时,认为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师自身首先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在教学过程中要采用情境式、案例式等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活、讲深、讲透。

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老师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程”为出发点,从教材编写的逻辑体系、实质内容与研究方法展开热烈研讨,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门课,讲授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概念、案例等法学研究方法详细展示,提高授课生动性,亦可采用专题讲座的方式授课,并提议可以组织老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开展专项教学研究立项,形成研究氛围。



刑法教研室老师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刑事法的重要论述极为丰富,择其要者可归纳为四点:一是推动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发展;二是完善了违法犯罪处遇的法律体系;三是强化了个案公正的刑事司法观念;四是构建了对部分严重犯罪的预防和惩罚机制。这些重要论述为更好地开展刑法教学提供了新指导、新启发和新思路。



国际法教研室认为,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高法学教师的双语教学能力,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在国际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和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全球思维和国际法制思想”纳入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的课堂教学中去,强化国际法律实务教学,做到涉外法律知识与国际法律实践的无缝衔接,切实提高学生的涉外法律事务应用能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对外斗争的本领和能力。



审计法教研室认为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最新教材,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指导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民法、监察法等法学专业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浅出、潜移默化地化育学生,将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素质养成有机结合,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添砖加瓦。


经济法教研室老师们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经济法意涵、如何在经济法学教学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问题开展研讨。他们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经济法的重要论述极为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宏观角度理解和把握我国经济法对经济稳定运行和发展的保障作用,完善了经济法的法律体系,强化了微观调控中对经济法主体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观念,对于垄断企业加大了预防和惩罚机制。这些重要论述为更好地开展经济法教学提供了新指导、新启发和新思路。



诉讼法教研室和民商法教研室老师结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学》等课程教学情况,讨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的路径、方法,并分享了相关教学经验。他们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具有指引作用,应当结合不同课程内容深入挖掘课程背后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学生发挥自身潜能,提升学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法学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讨、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环节。20217月,组织全体教师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培训;10月,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本学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成立了专门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组,集体备课,相互观摩,努力提升教学效果。广大法学教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积极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者、践行者、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