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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校地合作 —— 南京市江北新区综治局与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 2021-12-01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2651

1130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局与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在南京审计大学中和楼308会议室厅举行以“党建引领,专业提升,校地合作,开创新篇”为主题的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皋古和,综合治理局局长姚海洋,副局长陈宇,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旺洪,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艳丽,副院长李相森、副院长殷楠等出席仪式,签约仪式由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宏宇主持。

  签约仪式上,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旺洪首先致辞。他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这一背景下,共商校地合作,深化法治共建,应该说是正当其时,必将大有可为。刘校长还对本次校地合作共建提出以下两点希望。第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校地合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学教育和具体法治实践中。国家赋予了江北新区政府法治服务创新权,新区法治创新需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展开深入研究,形成新区特有的理论范式和实践模式。第二,努力做到“三位一体”合作共建,促进资源共享,推动平台共建,实现人才共育。

  随后,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皋古和发言。皋主任首先感谢了刘旺洪校长以及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对开展校地合作的大力支持,并用“五个唯一”对江北新区的发展近况进行介绍。皋主任表示,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双方可以进一步丰富人才交流的形式、广度和深度,发挥项目与基地的平台作用。

  在刘旺洪校长和皋古和主任的共同见证下,王艳丽院长和姚海洋局长进行了合作共建协议签约,刘校长和皋主任为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暨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正式开启校地合作的新篇章。

  姚海洋局长宣读了《关于聘任王艳丽、刘宏宇为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专家顾问的决定》,王艳丽院长宣读了《关于聘任姚海洋、陈宇为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实践导师的决定》,并颁发了导师聘书。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局与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共建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本次合作将有助于推动校地双方的人才交流、打破校地之间的信息壁垒,对促进新区的法治建设、提升南审的社会贡献度、加强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双方将进一步丰富人才交流的形式、广度和深度,发挥项目与基地的平台作用,打开校地合作新的生长点。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的学子们也将借助校地合作平台,扩充实践知识,开展案例研究,为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份子践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