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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杨春福教授为我院带来精彩讲座

发布时间: 2021-12-10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688

129日下午,我院有幸邀请到了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杨春福教授,为法学院全体师生作《法理概念的层次分析》专题讲座。杨春福教授是首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本次讲座根据新冠防疫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宏宇主持,法学院院长王艳丽教授、苏欣副教授、毕少斌副教授、孙展望副教授以及陈苏豪、苏海雨、刘汉天等青年教师参加了本次讲座,共同参加的还有法学院本科生、硕士生共计300余人。


讲座伊始,杨教授开门见山地指出对于法理层次问题可以从三个维度展开。首先要理解法律中所蕴含的道理或者原理,并强调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有四个规范体系,即党内法规体系、法律规范体系、政策规范体系和社会规范体系;其次要明白法律背后蕴含着的原则和精神,法律要以人权为价值,法律才能成为良法,自由、秩序、正义、效率、人权从静态上来看都是法律价值问题;最后要明晰“符合逻辑才是符合法理的”这句话背后深刻的含义。这便是法律的合目的性。

接着,杨教授从法本身的合理性和法的品格角度出发,深入探讨了法律制定中的合正当性。他着重指出要形成良法,要符合良知,符合人权,符合自由平等的价值观,符合法律所要调整的对象的产生运行发展规律,符合公共理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随后,杨教授从良法进一步谈到了善治,即法律实施中的合规律性。善治要求尊重国家权力的架构和各自运行的规律,深入分析行政权运行过程中法治原则及其实施的机制,研究司法权运行的规律及其在司法活动各个环节中的表现。杨教授指出如果要给“法理”尝试下一个定义,法理应是蕴含着现行法律中符合法的价值取向的道理原则,是评价现行法治为良法的正当性理由,是保证善治得以实现的运行规律。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杨教授认真耐心地解答了老师和同学们的问题。

刘宏宇书记为本次讲座作最后总结,称赞杨教授的讲座内容之丰富、理论之精深、范围之广泛,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运行与监督的方方面面,为老师和同学们的学术研究带来启示,激发了同学们研究法理学的热情。

本次讲座系“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第179期,由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监察学院)、科研处、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九三学社南京审计大学支社共同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