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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法韵 研究生校外导师大讲堂第9期:王静庭长到我校讲学
5月9日晚,法学院邀请研究生校外导师、南京破产法庭庭长王静作客第9期“润泽法韵·研究生校外导师大讲堂”,为同学们作《破产法的实践与展望》专题讲座,法学院院长王艳丽、党委书记刘宏宇和百余名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讲座通过线上方式举行,讲座由王艳丽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王静庭长介绍了破产法的时代背景,她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之后,破产法发展进入了新时期。王庭长通过广州中院审理的“全国第一例共享单车破产案”——“小鸣单车案”,带领同学们了解了共享服务代表下的创新企业;通过北京一中院审理的真正意义上的“银行破产第一案”——“包商银行案”,带领同学们学习了《金融稳定法》中破产管理人的操作知识。王庭长拥有丰富的实务知识,紧跟实务前沿的观点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紧接着,王庭长通过破产法的相关实践带领大家“走出课堂”,为同学们普及了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企业接管、破产债权的审查与确认、破产财产的清偿、债权人会议、重整制度、破产审判等破产法相关基础知识;她还指出,2017年南京首创管理人行业“两会”模式,成立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南京市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有效促进了管理人之间的交流、互助。另外,王庭长还总结自身实务经验指出,法院在判断是否启动重整程序时,往往首先判定企业价值,并结合行业特点、企业优势判断值不值得救,其次是判断存不存在重整的可能性,比如企业经营管理是否有凝聚力,财务资产情况是否清晰等,为同学们上了“生动一课”。
讲座最后,王庭长从预重整制度、实质合并、个人破产、跨境破产四个方面对破产法进行了展望。她首先指出预重整制度是正式重整之前的协商,是庭外重整程序和庭内重整的结合,兼具司法性质和私法性质,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相结合。其次,她表示实质合并是目前修法中的热门话题,与《公司法》中法人人格混同应有所区分。接着,她指出个人破产制度的定位主要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给“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而《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也是全国人大唯一授权的个人破产地方性立法。最后,她认为当前跨境破产工作的重点是探索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协助的可行路径,目前全国已在上海、深圳、厦门三地试点开展与香港跨境破产协助的工作。
进入尾声,王静庭长结合自己亲身的学习经历与实务经验,对同学们提出两点真挚建议:一方面,同学们要在学校里提升学习能力,夯实未来收集资料、撰写案例及材料等基本功。另一方面,作为未来的法律人,同学们要时刻保持工作上的“好奇心”,主动学习、主动探索发现。
讲座结束,王艳丽院长向王静庭长表示感谢,并对本次讲座作总结发言。她表示王静庭长在实质合并破产方面研究深入,成果颇丰,且实务经验丰富,为法学院师生学业及人生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
本次讲座系润泽法韵研究生校外导师大讲堂系列活动之一,由法学院(监察学院)、科研处、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共同举办。同时,本次讲座也是法学院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安排,及时回应师生诉求,丰富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增强学生学习信心,为学生“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