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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认真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
10月19日下午,法学院于教学法庭会议室举办“认真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相关老师参加线下研讨,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殷楠主持。
殷楠首先指出,作为法学专业教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结合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开展相关科学研究,责无旁贷,要当好二十大精神的积极传播者、忠实践行者。与会老师交流了学习二十大报告的体会。
何永红教授指出,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他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最真实民主,是具有完整制度链条的全覆盖民主,那么如何为全面推进人民民主构建全面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推进共同富裕的法治保障等课题,值得法学教师深入研究。
靳宁老师指出,报告中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并明确提出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和立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上,提出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围绕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可以从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学各个领域展开具体研究。
高伟伟老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报告中使用的隐喻现象为切入点,指出习近平法治话语中使用恰到好处的隐喻,用人们生活中熟悉的事物或触类旁通的事例,来阐释相关理论,体现了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尝试。这既符合人类思维的规律,又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能够抵制官场话语系统的官僚主义风格,更加凸显亲民性。深入挖掘习近平法治思想中隐喻认知现象有助于拓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视野。
池通老师围绕二十大报告中“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指出,二十大报告将“党的自我革命”提升到“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的战略地位,充分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气魄。如何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和自我革命的胜利成果,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至关重要。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要重点关注“自我革命”语境下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路径,不断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之路行稳致远,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郝炜老师结合我校审计特色,充分挖掘了二十大报告中“审计执法”等相关命题。他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深入思考中国式现代审计执法实施机制、中国式现代审计法律功能、国土空间法律制度完善等问题,是中国式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的重要命题。
殷楠副院长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报告中的涉外法治相关论述,重点了谈了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背景下的审计法域外效力的重要性。部分老师通过线上方式推荐了基于二十大报告的相关科研选题。
最后,殷楠副院长鼓励各位老师结合二十大报告精神,积极准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真正贯彻落实到法学专业教学和科研中。
本次研讨会,为法学院教师认真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良好契机,系润泽青年法学沙龙、法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系列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