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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审计法学研究”研讨会圆满召开
11月9日下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审计法学研究”研讨会在法学院文济楼307会议室召开。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刘旺洪教授,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副主任、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研究院审计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程乃胜教授,南京审计大学教师发展评价处处长、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会长刘爱龙教授,法学院肖建新教授,法学院院长王艳丽教授,审计法教研室以及法学院部分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参加了本次会议。研讨会由刘爱龙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刘爱龙教授向参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指出目前审计法学研究会和法学院在审计法学研究方面取得了诸多研究成果,部分专家在审计法修订工作中积极提供智力支持并得到审计署相关领导肯定。审计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召开在即,希望与会专家围绕“新时代审计法治的理论和实践”,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究,撰写论文,踊跃投稿。
程乃胜教授就现行审计法学领域有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程教授指出当下应当紧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审计法基础理论、审计法治实践体制机制以及比较审计法等方面开展研究,并鼓励青年教师就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进行探讨。接着,肖建新教授从审计法史的角度,总结了中国传统审计监督的特征、功能与定位,并指出应多开展审计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
刘旺洪教授就科研组织化、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并提出建议。他强调要提高科研组织化水平,青年教师要主动投身审计法学研究,学院要统筹优化加强顶层设计;法学学科建设要突出南审特色,适应经济监督需求,重视将其他部门法与审计法做交叉研究;研究生应结合导师的研究领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术研究,学术硕士要加强学术理论功底培养,专业硕士要注重提高法律实务技能。
最后,刘爱龙教授总结指出,本次研讨会为审计法学研究和审计法学研究会建设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研究会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入推进审计法学研究。
本次研讨会由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地方法治研究会、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国家审计研究院审计法治研究中心、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联合主办,系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党支部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