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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度社会治理法治创新论坛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讨会圆满召开

发布时间: 2022-11-21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948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重大决策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水平,2022年度首届社会治理法治创新论坛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讨会于1118日上午圆满召开。


浦口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马广虎,浦口区法学会副会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吴峰,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春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分会副会长马生安,南京市委政法维稳指导处处长陈长山,南京审计大学科研处处长、法学院教授汪自成,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决策咨询专家、江苏省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刘爱龙,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宏宇,浦口区人民法院法官汪会中,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毕少斌、南京审计大学法治与纪检监察审计评估中心执行主任郝炜等来自学界实务界的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研讨会由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殷楠主持。



研讨会伊始,吴峰局长首先致辞,他指出法治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和根本保证,要做到解决问题到位、思想教育到位、帮扶救助到位。同时,他认为要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建设多下功夫,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汪自成教授指出,教学、科研和社会公益服务是大学的重要职能。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他认为大学应当结合党和国家与地方的社会经济实际发展实际及教学与科研优势,强化科研合作转化机制,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

研讨环节,杨春福教授首先发言,他梳理了二十大报告有关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阐释了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强调了社会治理法治化原则,并指出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路径。

马生安副会长指出,要用法治化的思维来防范社会稳定的风险,用法治化的建设路径来探索社会稳定评估的地方标准,他通过司法实践经验强调了司法审判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陈长山处长介绍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概念、目的与整个历史发展脉络。同时,他重点介绍了南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成效,强调要通过构建法律共识机制来规范社会治理体系。

刘爱龙教授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同样要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能力。这一创新既包括理论创新也包括制度创新,意在达成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以及专业化,最终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最后,马广虎专职副会长对本次研讨会作出总结。他指出,研讨会聚焦新时代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行政裁判,有力回应了新时代社会治理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现实需求,是浦口区法学会与南京审计大学进行产学研协同合作的有益尝试。

本次研讨会由南京市浦口区法学会、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南京审计大学法治与纪检监察审计评估中心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