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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法律诊所教学组织召开学期末教学评价会议

发布时间: 2022-12-20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2669

20221219日晚630,法律诊所教学组织召开了学期末教学评价会议,会议由负责人秦康美老师主持,校内胡天成、胡晓涛、冯翔、靳宁和牛建平5位老师参与,校外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汪会中、鄢志文两位法官也参与了本次会议。受疫情影响,本次会议在腾讯会议线上召开。


本次会议主题是本学期《法学专业综合实验-法律诊所》实践课程的教学评价问题。参与老师们对本学期的教学进行了评价总结。

首先,在教师评价方面,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由校内外老师共同完成,包括校内教师和校外法官、律师、司法机关人员。大家一致肯定了目前校内外师资共同参与的教学安排,师资结构合理。以后还可以再多一些实务领域的专业能手类师资,如谈判能手,调解能手等特长型师资。

其次,在学生评价方面,目前评价方式较为多样,包括学生层面的自我评价、小组评价、班级评价,还包括社区对于学生服务的评价和老师评价。参会老师认为未来可以开创服务对象的实时评价,更加有效地检验学生校外实践效果。

最后,有关课程方面评价,参会老师们认为,目前课程获得了一定的社会肯定性评价,包括实现了政府采购对于课程实践项目的认可,课程被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任课老师们对于本课程目前的效果都比较满意,认为从课程开设到现在的8年间,课程获得了来自各方面的积极评价,后面可以继续冲击课程思政,产融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奖项。

本次会议持续了2个小时,参会老师们围绕着教学评价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总结。老师们一致认为教学评价需要有目标、有合理的结构,除此之外还需要有与时俱进的更新指标,教学评价是对教学效果的最好评价,教学评价也是发现教学问题的最佳途径。因此,有关教学评价的经验需要经常交流与总结,以促进教学的不断改革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