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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本祺教授为我校学生作《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理念与方法》专题讲座
3月24日下午,法学院邀请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网络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欧阳本祺教授为同学们作《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理念与方法》专题讲座,我校法学院百余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艳丽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欧阳本祺教授开宗明义指出刑法教义学与刑法解释学都是对规范的概念进行解释后形成的,二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欧阳教授强调,刑法解释学已居主流趋势,现代网络社会刑法必须进行解释,否则将无法适用。接着,他分别从网络社会刑法解释的必要性、网络社会刑法解释的方法和网络时代侵财行为的定性三个部分深入探讨了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理念与方法。
首先,欧阳本祺教授提出,刑法解释的必要性源于词义的多样性。现代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进入网络时代后,社会事实不断更新,使得许多立法时的条文不再适用当下的现实。但频繁的立法会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社会的稳定性,只有通过司法解释让法律适用的目光在规范和事实之间往返,来弥补规范和事实之间的鸿沟,现代网络社会必须对传统的法律包括刑法进行不断的解释。
随后,欧阳本祺教授指出,由于传统的刑法规范是有限的,网络时代对刑法规范的解释方法主要是对现有的法律进行扩张解释。他从肯定说和否定说两个视角出发,对网络社会刑法解释方法进行了系统深入地介绍,并为在座的同学们明晰了扩张刑法“兜底规定”的适用范围、划定了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边界。
紧接着,欧阳本褀教授用大量案例为大家分析了网络时代的新型侵财罪行为,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具有技术性、匿名性、跨地域性等特点,必须通过对传统刑法的解释应对网络时代的新型犯罪。同时,欧阳教授列举了现代社会以解决网络时代中的新问题为导向的刑法解释,进一步展现了这一背景下我国刑法解释在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扩张化趋势。
讲座尾声,同学们踊跃向欧阳本祺教授提问,欧阳教授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最后,王艳丽院长对欧阳本祺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欧阳本祺教授围绕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理念与方法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对理念和方法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次讲座的内容既有理论的深度,还具有现实的意义,在学术研究方面具有极强的前瞻性,足以使同学们深受启发。
本次讲座系南京审计大学40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之一,系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第190期,由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科研处、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共同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