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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邀请胡玉鸿教授作《何谓法学?》学术讲座
11月18日下午,法学院邀请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生导师,《法学》主编、人权研究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玉鸿教授于文心楼二楼教学法庭作“何谓法学”专题讲座。法学院谢冬慧教授、赵永红教授以及近两百名师生共同聆听了本场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宏宇主持。
讲座伊始,胡玉鸿教授以“法学”的词义为基点,围绕法学的研究对象、分科以及知识体系,通过生动的案例,为同学们展现了一幅生动而深刻的法学图谱。胡玉鸿教授首先分析了“法律”“研究”“科学”三个术语的多层次内涵,对“法学”这一概念进行了一般定位:法学即研究法律的科学。随后,他又就西语中的法学语源和中国法学的语源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丰富了同学们对“法学”的整体认知。
接着,胡玉鸿教授从“人”这一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出发,以亚当·斯密在经济学中提出的“经济人”概念作类比,指出在法学研究中必须以“法律人”作为核心假定,要以国家和个人的法律实践为主线来诠释法律的基本原理,要将“法律问题”作为法学的直接研究对象。提醒同学们在进行法学论文选题时应审慎思考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随后,胡玉鸿分别就理论法学、经验法学、应用法学的分科方式进行详细阐述,并利用“天价葡萄案”、上位法与下位法的适用等思辨问题进行导入,深入浅出地从法学方法、法律原理、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技术四方面来建构法学的知识体系,逻辑清晰、层次鲜明地将法学的知识脉络进行了展现。他指出当前法学生往往欠缺法律技术的训练,容易与实务工作脱节,因此建议同学们加强法律技术训练和法律实务学习,以更全面的知识储备和更实用的工作技能迎接未来的挑战。
讲座尾声,刘宏宇书记对胡玉鸿教授表达了衷心感谢,指出胡教授以其博大精深的专业造诣,深入浅出地带领同学们领略了“何谓法学”,不仅是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同时也是一场深刻的专业启蒙课。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
本讲座系“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系列活动之一(第197期),由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科研处以及政府审计与区域化治理法治化研究院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