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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学年论文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各位2021级同学:
法学院2021级学年论文指导工作已启动,请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定选题大致方向
为了充分有效地发挥我院师资力量,使学年论文指导更合理,本次学年论文指导工作将先由各位同学根据自己拟研究的大致方向,自行选择学年论文指导所归属的教研室。我院共有8个教研室,即法学理论课程组(教研室)、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课程组(教研室)、纪检监察课程组(教研室)、刑事法课程组(教研室)、经济法课程组(教研室)、涉外法治课程组(教研室)、法务会计(审计法)课程组(教研室)、民商事法课程组(教研室)。确定好教研室后,将由教研室老师初步提供学年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届时将会反馈给各班级,选题和指导老师都确定好后即可开始由指导老师指导撰写学年论文。原则上学年论文应与教研室老师研究方向一致,若要选择与教研室老师不一致的课题,需征得指导老师同意。
注意“两个一致”:
指导老师一致:学年论文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一致,即本次确定的学年论文指导老师,到下学期就是该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再改变;
选题一致:学年论文题目与毕业论文题目一致,即每位学生的学年论文题目就是要做的毕业论文题目,学年论文题目确定后不再改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交纸质报告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下个学期毕业论文工作指导老师安排及进行选题,将以此次学年论文安排为基础,请大家认真选择。
二、学年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一)6月12日之前各班级学生初步确定选题归属教研室,确定选题和学年论文指导老师;请各班级组织确定每位同学选择的教研室,并填写《2021级学年论文安排表(各班填写)》,6月12日之前将此表电子版以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310148@nau.edu.cn。
(二)6月15日—6月20日教研室分配确定每位同学的指导老师。
(三)6月底前将分配结果反馈给各位同学。
(四)9月15日前撰写完成学年论文,并提交学年论文成绩。
请同学们注意:学年论文提交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班级(格式见附件4)。学年论文具体要求:学年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写作格式为论文的同学提交成绩前需查重,重复率不查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