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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封利强教授 为法学院师生作“《监察法》修改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24-10-12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0


109日下午,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博士生导师封利强教授,于教学法庭作“《监察法》修改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专题讲座。浦口区纪委有关领导以及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百余名师生到场聆听讲座。本次讲座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宏宇主持。


封利强教授在讲座中深入探讨了《监察法》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修改的动因与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对未来的展望。他首先回顾了《监察法》实施六年来的成效,指出《监察法》是对我国反腐败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不仅巩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还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他强调,《监察法》的实施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有效保障了监察对象和相关人员的权益,并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接着,封利强教授详细分析了《监察法》修改的动因和原则。他提出,修法旨在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与规范化。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反腐败斗争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解决实践中新的难题,迫切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监察法》作出修改完善。封教授还强调了修改过程中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问题导向、系统观念、科学修法和追求实效。

在讨论《监察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时,封教授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明确监察法的目的、强化人权保障原则、强调程序公正原则,并建议增加证据裁判原则。他还提出了对监察权限的完善建议,如新增的监察措施体系的完善和对监察程序规则的细化。

最后,封教授对未来的《监察法》及相关配套立法的完善进行了展望。他提出,为防止“灯下黑”,需要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并建议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从而提升其履职能力。他还强调了法治进程的阶段性和相对性,并呼吁大家在关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的同时,与时俱进地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讲座最后,封教授与现场听众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回答了关于《监察法》修改与民营企业发展、监察机关内部机构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机制等问题。

刘宏宇书记对封利强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表示封教授从理论与实践角度对《监察法》修订的全面解读,为师生们提供了深入了解《监察法》修改过程和内容的契机,增强了大家对监察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认识,期待未来有更多的合作与交流。

本次讲座系“纪检监察大讲堂”“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系列活动之一,由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科研处、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共同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