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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陈迎庭长为法学院师生作专题讲座
10月15日下午,应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邀请,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江苏省审判业务专家、江苏省司法厅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陈迎,在文心楼二楼教学法庭作“环境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判断”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殷楠主持,百余名师生积极到场聆听。
本次讲座,陈迎庭长通过分析法律条文和实际案例,深入讲解了环境侵权案件中因果责任判断的相关问题。首先,陈庭长梳理了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环境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介绍了本次讲座内容的背景。接着,陈庭长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指出法官在断案时应当明确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区别,在法律规则与法官内心确信的公平正义产生冲突时作出合理裁判。
接着,陈庭长深入讨论了环境侵权案件中的责任认定逻辑,分析了在环境侵权案件中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可能遇到的挑战。他强调法官在处理环境侵权案件时,必须审慎平衡责任承担与风险控制,确保判决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最后,陈庭长引入了环境背景的概念,用以明晰复杂环境侵权案件中防范义务者的责任范围。他指出,当法律规范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时,司法应直面矛盾,运用法律智慧作出科学裁判,并推进制度和规则的完善。
殷楠副院长在总结中提到,陈庭长深耕环境侵权案件相关领域多年,具有深厚的环境法、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案件审理经验,他深入浅出的分析,为师生们深入了解环境侵权责任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和思考。
本次讲座系“法律实务大讲堂”“润泽法韵·研究生校外导师大讲堂”系列活动之一,由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