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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卫跃宁教授为法学院师生作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24-10-22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10



10月20日下午,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卫跃宁,于文心楼教学法庭作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问题”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纪检监察学院执行院长刘宏宇主持,法学院百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卫跃宁教授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出台后,监察委员会同时承担了违纪调查、违法调查和犯罪调查的工作,正是如此,才引发了监察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相衔接的问题。他强调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衔接,不仅涵盖程序法,也包括实体法的范畴。


随后,卫跃宁教授对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问题进行了背景梳理,带领大家解读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中与监察机关、监察权等有关的内容过案例阐释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重要性他指出监察机关办理案件应持续强化法治思维

    接着,在刑诉法与监察法衔接的主要问题上,卫跃宁教授深入讨论了“先行拘留”的问题指出此项规定存在“不符合刑事拘留‘情况紧急’的法理要求、因拘留错误产生的国家赔偿责任承担以及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三大问题。对此,卫教授也提出了相关立法修改建议。

最后,卫跃宁教授分别从办案理念办案原则管辖问题等十五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刑诉法和监察法在理论和实践层面衔接上存在的问题。重点探讨了留置衔接的问题,并指出严重职务违法的留置对象是否可以被通缉值得进一步讨论。


讲座尾声,卫教授与现场听众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回答了关于先行拘留以及刑事诉讼原则与监察法总则内容相衔接的问题。

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助理池通老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他对卫跃宁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称赞卫教授结合个人研究,高度凝练了刑诉法与监察法相衔接的问题,分析细致、总结深刻、鞭辟入里,带给大家很大收获,期待未来有更多的合作与交流。

本次讲座系“纪检监察大讲堂”“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系列活动之一,由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科研处、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共同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