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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25年秋学期本科生发展党员及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做好2025年秋学期发展党员及党员转正工作,真正把思想政治、能力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现通知如下。
一、2025年秋党员发展工作
(一)原则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二)考核对象
2025年3月之后党校结业学员(56期及55期党校学员),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申报的学员需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及以上且被列为发展对象,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需年满18周岁;
2.所有申报的学员需经过组织再次考察,不参加考察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
3.56期党校学员若党校结业考试未通过,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三)考核标准:
1、德育方面
(1)锤炼思想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
(2)加强政治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且成绩合格,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炼、增长本领;
(3)遵守组织纪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在学校重大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4)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递交书面思想汇报4篇及以上;
(5)获得过一次校、院级及以上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等级“B+”及以上。
2、智育方面
(1)累计学分绩点3.0及以上或专业排名前50%(含),且无积欠学分现象。
(2)至少获奖学金(含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等)一次。
3、体育方面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
(2)上学期参加晨跑晨练活动,出勤率达到90%以上,无代签及弄虚作假现象。
4、美育方面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
5、劳育方面
(1)公益与社会服务方面:重视致公情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认真参加各类实践(实习)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综合表现良好。
(2)宿舍方面:原则上近一年内宿舍卫生评比应获文明宿舍及以上,无任何宿舍违纪行为。因使用违章电器被评定为达标宿舍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
6其他
(1)对个别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发展党员的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放宽条件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但应严格控制。
“特别优秀”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数学等学科学术型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等;在校学生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各类学生团体的活动中表现突出(可征求校团委等部门的书面意见)等;“作出突出贡献”指在校、院的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见义勇为等。。
(2)对于边远省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和文体特长生,智育方面的要求可适当降低。
(3)所获各类奖项需上传PU,上传后提交第二课堂成绩单。
(4)原则上所填活动及所获奖项应在考核期内(2024年至今)参与获得。
(四)考核办法
各党支部委员会在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后形成决议,提出拟发展党员名单并向学院党委上报预审材料,报学院党委研究。各学生党支部委两名党员代表指导团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各项工作。
1、政治审查
(1)各学生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各学生党支部收到政审回函后需出具各学生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见附件7),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政治审查工作。
2、班级民意测评
(1)各团支部组织认真填写法学院拟发展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确保内容真实格式正确。同时提交奖惩情况信息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2)各学生党支部选派两名党员,对各团支部民意测评进行指导,各团支部须主动联系党员代表并提前告知团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
(3)各班级团支书在党员的指导下主持团支部大会,介绍民意测评内容、具体要求和程序。各团支部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实到人数应达本班应到人数的4/5以上(含4/5),人数不足不能测评;
(4)被测评对象在被测评之前须进行不少于3分钟的自我陈述(内容及格式见附件3),内容须形成书面材料(不少于800字)并于测评结束后交至各学生党支部;
(5)发展党员民意测评表(见附件4)由各团支部统一印制,两名党员代表负责监督测评表的发放、填制和汇总。测评完毕,党员代表须认真填写发展对象入党群众投票测评材料(见附件5)并将测评表当众封存,交到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处保存备查,多余测评表撕毁并一起装入信封;
(6)班级民意测评工作在12月10日前完成。
4、辅导员、班导师、班团委、班级党员讨论评议
12月10日前,辅导员老师、班团委、班级党员结合发展对象的综合表现,包括个人发展、同学关系、班级工作和社会工作,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所有表格姓名栏填写一律按照学号顺序进行;同时,形成班团委推荐排序及辅导员推荐排序。
5、组织答辩
答辩由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安排。考察内容包括:
(1)认真学习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等党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重点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政热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等。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在重大问题上和党组织保持一致;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关注社会热点,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积极参加社区建设,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3)积极参加学院、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的活动。
(4)为深入、全面地考察学生在各项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和实际贡献,将在考察阶段中充分征求考察对象专业班主任的考察和评价意见。
根据表现综合评定成绩,作为发展党员时的参考依据之一。成绩特别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答辩工作在12月17日前完成。
6、支部评议
(1)请各班团支书认真完成班级拟发展对象的综合评定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将汇总后的附件1以“学院班级附件1”命名。另,团支部每位申报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将所有证明材料(拍照/截图以“姓名 奖项名称”的形式命名),连同汇总后的附件1打包于12月10日12:00前发至以下邮箱:本科生提交至法学院组织部邮箱fxyftwzzb666@163.com;研究生提交至邮箱1149748372@qq.com。附件2-6纸质版于12月10日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本科生交至沁园书院115办公室;研究生交至文济楼402。所有材料不允许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12月19日前,党支部书记会同党支部支委及各班级党员代表对发展对象进行讨论评议,形成党支部推荐意见。
二、2025年秋学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本学期党员发展及转正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各学生党支部于12月31日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2、认真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工作,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拟转正学生预备党员于12月31日前参加转正答辩。
答辩流程分为四个环节:一是自我陈述,限时3分钟;二是现场问答;三是评委打分;四是答辩评议。
法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法学院拟发展党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奖惩情况信息表.doc
附件3:发展党员评议申请内容和格式.doc
附件4:法学院拟发展党员民意测评表.doc
附件5:群众投票测评材料.doc
附件6: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7: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docx
附件8: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9:党员对接团支部信息.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