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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春学期共青团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组织引导全院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满足广大团员青年加强思想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的愿望,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规范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对青年团员的培训选拔,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并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2026年春学期共青团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团龄1年以上。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纲领和基本路线,积极要求入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以上(自递交入党申请书起至2026年3月)。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学分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8或专业排名前50%,无不及格现象,当年无积欠学分现象。
3.日常行为(综合素质测评)考评成绩应达到B+及以上。
4.2024-2025学年春学期和2025-2026学年秋学期所在宿舍任一学期宿舍卫生等级“文明”及以上且另一学期宿舍卫生等级“达标”及以上。
5.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无记名民主评议中赞成人数超过实到人数二分之一(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群众可参会发表意见,但不具有表决权)。
6.在校期间未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宿舍无纪律处分,宿舍无违章电器通报、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
7.入学以来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学校工作、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者(如校运动会、合唱节、文化节等),晨训全勤、军训训练标兵、辅导猫宿舍晚签到等优先推荐。
8.对个别特别优秀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放宽条件不得超过1条必备条件,须经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推荐后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特别优秀”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数学等有关学科、专业的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等。(具体参考附件5《南京审计大学2025年学生竞赛目录》)
“作出突出贡献”指在学校、学院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如学院“南审杯”中助力队员、校运动会、校合唱节主要队员)中表现突出,见义勇为等(若有此项标准申请,请提交证明材料),经学院党委批准。
有“特别优秀”或“做出突出贡献”的申请须提交证明材料,且在附件2中的备注栏中做出具体标注(例:曾获何种奖项、曾作出何种突出贡献)
9.本期共青团推优面向在学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校级或院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有少量推荐名额。团学组织名额将在学院各班级推优人选确定后另行通知。(不占用所在班级名额。团学组织推荐的学生均需提交1000字个人事迹材料,其中院级团学组织推荐学生的材料需分管主席及分管老师签名。)
二、推优程序
1.团员个人自愿申请,团支书初步审核。团支书根据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并提交辅导员资格初审。
2.团支部民主评议。学院团委各团支部组织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具备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基本条件的优秀团员中组织推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人选。召开团员大会时,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80%方可召开会议,群众可参会发表意见,但不具表决权。通过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5%。无记名民主评议中赞成人数超过实到人数二分之一的进入推荐环节。
3.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进行排序,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被推荐人得到的赞成票须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经辅导员审核确定是否推荐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后,上交至学院分团委。学院分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报送的名单,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专业学习成绩,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4.拟“推优”人选公示。学院分团委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分团委调查核实,并研究作出决定。公示期满后,学院分团委确定推优人选,向基层党支部推荐。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学院党委备案。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辅导员结合选举得票、日常表现综合考察,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排序,并在南京审计大学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1)、法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附件2)签字。
2.以团支部为单位,将本科生纸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1)、法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3月16日之前报至沁园学院107办公室;研究生报至文济402办公室。
3.各文件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团支书将最终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法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附件5)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压缩并于3月16日之前,本科生打包发至法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公邮fxyftwzzb666@163.com,研究生打包发至1149748372@qq.com。逾期作弃权处理。
4.相关证明材料包含绩点、综测、宿舍,具体要求见“注意事项”。
收取格式如下:
证明材料——压缩包命名为××××××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证明材料,压缩包内文件夹命名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姓名(例:张三)
信息汇总表——邮件名:××××××团支部名单
文件名:××××××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要严格审核评选标准,杜绝各种不良现象,推荐过程违规或选拔出的入党积极分子不符标准,学院团委将按照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民主评议选票一律由压缩包中提供的统一选票(附件2)并打印下来供班内成员评议,结束后由分团委组织部对接人员当场收走,选票不符合要求则评议无效
3.高中已上过业余党校且已结业,在信息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高中业余党校已结业”,并附加有关证明材料(不占用班级名额)。
4.绩点须以教务在线截图为准,显示出姓名、绩点及排名;宿舍及综测须将自己的信息做出突出标记。
5.附件1内容须为手写,且不得有涂改。
6.请各团支部提前一天将民主评议时间报分团委组织部,分团委组织部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未报测评时间,团支部测评结果视作无效。
如有疑问请企业微信联系法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刘仕轩、朱思彤(本科生),潘颖琦、张子一(研究生)
特此通知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