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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6     作者/出处: 法学院     阅读次数: 2776

各位老师、各位2017级同学:


法学院2017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工作已启动,请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1、确定选题大致方向

为了充分有效地发挥我院师资力量,使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更合理,本次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工作将先由各位同学根据自己拟研究的大致方向,自行选择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所归属的教研室。我院共有8个教研室,即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审计法学(2017级各班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人数分配表附后)。确定好教研室后,将由教研室老师初步提供学年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届时将会反馈给各班级,选题和指导老师都确定好后即可开始由指导老师指导撰写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原则上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应与教研室老师研究方向一致,若要选择与教研室老师不一致的课题,需征得指导老师同意。


注意“两个一致”:


指导老师一致: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一致,即本次确定的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老师,到下学期就是该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再改变;


选题一致: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题目与毕业论文题目一致,即每位学生的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题目就是要做的毕业论文题目,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题目确定后不再改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上报纸质报告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下个学期毕业论文工作指导老师安排及进行选题,将以此次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安排为基础上,请大家认真选择。


2、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工作时间安排

6月16日——6月19日各班级学生初步确定选题归属教研室,确定选题和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指导老师;请各班级组织确定每位同学选择的教研室,并填写《附件1:2017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安排汇总表(各班级填写)》,6月19日之前将此表电子版以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法学院学委群。

6月20日——6月23日教研室分配确定每位同学的指导老师

6月26日前将分配结果反馈给各位同学。

6月29日—9月1日撰写完成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并提交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成绩。


请同学们注意: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提交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班级(格式见附件4)


3、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具体要求: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写作格式为论文的同学提交成绩前需查重,重复率不查过20%。



附件1:2017级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安排汇总表(各班级填写).xlsx

附件2:法学院教研室 教师名单.docx

附件3:2017级学年论文各教研室人数安排表.xlsx

附件4:学年论文格式.zip